青岛天价虾宰客的后续套路,比起这个就远远逊色了

青岛天价虾宰客的后续套路,比起这个就远远逊色了

2015年,青岛出现了大虾按只计价的宰客套路,一时舆论哗然,青岛的天价虾也曾经一度成为旅游消费“坑”的代名词。最近,青岛再次成为焦点,原因是部分餐饮业主勾结出租车司机拉客,然后给予拉客成功的司机30%左右的佣金。

然而,换个角度思考,也许会看到这个事件的另外一面。青岛的旅游旺季每年就四到五个月,作为一个盛产海鲜的海滨城市,商家们要是不拿出点“绝活”,想出点“套路”,就很难实现四到五个月赚足一年钱的愿望。大量的海鲜卖不出去,大量的商家赚不了钱,最终的结果也只能让青岛这个大名鼎鼎的旅游城市逐渐让游客食之无味。中肯地说,餐饮业主与出租车司机的这种勾结虽然让人反感,虽然很多中招的旅客感觉到了选择权被剥夺,但旅客总归是吃到了海鲜,价格也没有太坑。显见天价虾事件出现之后,当地的有关部门在行风整顿、执法检查等方面也是下足了功夫。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不良商家的心思总是千变万化的,事先要预想到各种套路并有效防止,也是不现实的。

与青岛天价虾后续套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外一种“大招”。因为青岛的“勾结”对象仅仅是普通的出租车司机。

2018年7月19日,一位外地游客前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当天下午入住该县县城开元宾馆。次日退房时,宾馆方指认游客某甲弄脏了房间的枕套、被套。对于住宿的某甲而言,直到此时才发现自己曾经使用的枕套、被罩上有黑色的性质、来源不明的条索状染痕。对于不明物质住客某甲很茫然,但宾馆方执意要某甲以枕套48元、被套128元的价格赔偿了这两件表面光鲜、透过亮光污渍斑斑的旧物品。当时某甲由于有急事,就在表明自己未曾弄脏这两件物品后付了赔偿款(也或者是罚款,宾馆方的收款收据上并未写明收款缘由)。

事后,包括宾馆的监控录像以及证言中也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被套、枕套上的不明物质是某甲所致。不过此乃后话,因为更令某甲匪夷所思的事情一件件发生了。

某甲办完事后就回家了,然后深深感觉宾馆方诬陷了自己,用这种栽赃陷害的手段讹诈了自己的176元钱。而且这种不明物质是否有毒有害也未可知。于是就委托某乙在国家工商总局12315网上投诉举报平台举报了该宾馆的欺诈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负有某项管理职能的部门是不能随意泄露举报人的有关信息的,这也是出于保护举报人的设定。然而,举报发出后。也就是7月23日下午17时20分至18时52分,举报人某乙连续五次接到了泾川县开元宾馆(也就是被举报对象)的电话,对方口气强硬,否认对不明物质来源的指认,也否认罚款。同时,曾经入住宾馆的某甲同时也受到宾馆方的电话骚扰。如果说是某甲首先接到了宾馆方的电话,应该是受理该举报的泾川县工商局介入调查取证,惊动了宾馆方。但是,举报人电话被泄露给被举报方就显然不符合受理举报的正常流程了。直到7月24日上午10时19分,举报人某乙才接到泾川县工商局电话,通知某乙前往泾川县工商局配合调查处置。

该举报事件的处理结果暂且不说,本自媒体也会后续报道。仅就这种接到电话先后次序的反常而言,举报方显然已经陷入了极为不利的境地。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某甲入住该宾馆的时候,未在宾馆见到任何标示物品价格的告知、张贴,但是举报内容中反映了“未明码标价”的事项之后,宾馆方立即在当地工商局的“呵护”下做了补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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