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0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实际住进去只有70平方米。近日,“公摊面积”受到媒体关注,有媒体认为我国现有的住房销售政策中认可的“按建筑面积售房”,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增加了购房成本、减少了实际居住面积。
公摊面积出现的问题,并不在于开发商卖给业主的房子小了,如果按套销售,公共部分的面积,也会摊入成本卖给购房人,“背着抱着一般沉”,购房人反而觉得房价高了。
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业主究竟公摊了什么面积,这个事并不透明。换句话说,自己跟街坊一起拥有一个地方的产权,除了开发商,楼里的人并不清楚。于是,有人把地下室出租赚钱、有人跟业主收停车费,还有在楼顶或外立面做广告,巨额收入没进业主腰包。
江南某市有一个案例,业主跟开发商、物业打官司,称没有证据证明地下车库是开发商的,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不得收取停车费,最后判决:车库是公摊,不得收费。
如果房地产主管部门能够及时公布公摊面积的面积和位置,不要等法院受理了再去调取,这场官司也就不会发生。
其实公摊面积不是洪水猛兽,关键是业主“摊了”,却没有享受权利。
在很多黄金地段的楼盘,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力比较得力的,房顶、楼面甚至电梯里的广告,巨额收益都是归业主的,除了进了钱包,更多的可以用于支付物业费、绿化费或者投建健身娱乐等公用设施,受益的还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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