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6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张爱国)双胞胎兄弟姐妹长相相似,会导致很多人分不清楚他们谁是谁。没想到有双胞胎就利用这一点,鱼目混珠,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南京江宁区东山交警中队就查到了一起妹妹肖某冒用双胞胎姐姐证件,试图处理自己车辆违章的违法行为,却因为习惯性签上自己的名字,没能签上姐姐的名字,被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当场被识破。鉴于肖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对其予以警告,并处于500元治安罚款。
不久前的一天下午,在东山交警中队违章处理大厅里,跟平时一样排起了长队,工作人员替前来处理车辆违章的市民忙碌着。轮到一女子肖某处理违章时,她不停催促工作人员快点,很是不耐烦。工作人员原以为是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导致肖某情绪不好,便好言安抚她,并加快了办理速度。可在肖某签字确认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了端倪,她出于本能地签了肖某某名字,神情一愣后立马将名字涂改为了肖某。
细心的工作人员查看了肖某的证件,她处理违章车辆的车主为肖某某,但持有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信息为肖某。工作人员使用公安平台核实了对方信息,发现车主肖某与驾驶证、身份证主人肖某某为同年、同月、同日的双胞胎姐妹,长相极为相似,怀疑该女子是冒用了他人身份信息来处理违章。在初步询问时,肖某依然声称自己就是“肖某某”,驾驶证和身份证是自己的。如此相似的双胞胎,让民警一时真难分辨。民警灵机一动,通过公安平台查询双胞胎姐妹各自的家庭信息,询问该女子肖某某老公的生日,结果肖某竟然一无所知,一下子就露馅了。
后经民警认真核查盘问之后,肖某终于承认自己是双胞胎中的妹妹,因姐妹两人长相相似,她便使用双胞胎姐姐肖某某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企图蒙混过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姐妹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信息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鉴于肖某行为未产生严重后果,警方对其予以警告,并处于500元治安罚款。
图为朋胞胎妹妹冒用姐姐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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