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闹离婚酒后挥刀砍人,妻子重伤终身残疾却主动原谅:求轻判他

珠海市香洲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男子因为和妻子闹离婚,喝酒之后挥刀砍伤了妻子和女儿,导致妻子终身残疾。然而案发后,妻子和女儿却主动表示原谅,还向法庭提交谅解书,希望法庭能从轻发落。

事件发生在去年夏天。男子黄某某和妻子江女士多年以来从老家来到珠海务工,两人有一个女儿清清(化名),时年14岁,正在初中就读。黄某某和江女士平时夫妻关系不太融洽,经常因为生活中的小事就发生争吵。

2017年6月,黄某某和妻子江女士因为婚姻矛盾重重,已经提出了离婚的想法。6月22日晚,黄某某和江女士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再次提到了离婚话题,这使得两人的争执越发白热化,吵得不可开交。那天晚上,黄某某在之前喝了2、3两药酒,怒气冲天的黄某某,接着酒劲冲进厨房找了一把菜刀,高举起来就朝江女士砍去。

眼见黄某某举着菜刀而来,江女士吓得逃进女儿的房间,然而黄某某却破门而去,朝着江女士身上一顿猛砍,在身边的女儿也遭波及,被砍伤。身负重伤的江女士和女儿连连哭喊,乞求黄某某放过她们一条性命,黄某某这才停止了攻击,转而试图用菜刀和水果刀自残,试图自杀,但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制止,并将他抓捕归案。

案发后经过法医的鉴定,江女士身受重伤,将落下终身残疾,女儿清清也受了轻伤。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面对自己的终身残疾,江女士母女却决定原谅黄某某。她们提交了谅解书,表示原谅黄某某的行为,也不要求任何赔偿,只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发落。黄某某自己也在法庭上辩护称,自己是喝醉酒头脑不清醒才一时冲动,主观恶意较小,且事后有悔过,也得到了妻女谅解,希望能从轻处罚。

香洲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某连续砍向妻女多刀,手段残忍,作为丈夫对妻女造成了终身的身体和心灵伤害,行为恶劣。虽然自称悔过,却还是将犯罪原因推脱给酒后冲动,可见并未认真反省。最终,香洲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有期徒刑5年。黄某某目前已经提起上诉。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