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本金赚1773万!“零口供老鼠仓”案主犯获刑6年半

首例零口供“老鼠仓”案判决

证监会日前公布一批“老鼠仓”案件查处情况,随着大数据调查方式的综合运用,首例“零口供”“老鼠仓”案刑事判决。“老鼠仓”是说在股市中,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资金在低位建仓,等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并以此获利。

据了解,2009年至2011年期间,时任华夏基金债券交易员王某,利用公司内部系统管理的漏洞,多次登录公司交易管理部查询账号,了解公司股票类基金产品投资信息。在这之后,伙同其父母,使用其亲属证券账户,利用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证监会稽查总队办案人员:他这些涉案账户的交易情况,与华夏基金旗下的股票类基金产品,存在高度趋同,其中最高的一个账户趋同度达到96%,最低的也是在85%

在调查过程中,多位涉案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办案人员通过一系列调查,掌握了确凿的证据,最终本案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认定为从业人员伙同父母 “内外勾结”的传递型“老鼠仓”案件。

证监会稽查总队办案人员:我们发现涉案的名义账户持有人,与他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操作的话,也是由其父母来完成的,账户里的交易资金也来源于其本人或其父母,进而认定了这些账户的控制关系,然后通过趋同度来证明他利用了这个未公开信息。

最终经调查认定,在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动用不到200万元资金,交易持续30个月,累计交易金额8.78亿余元。证监会将本案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最终重庆市一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王某获刑6年6个月,判处罚金900万元;违法所得1773.66余万元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私募“老鼠仓”案当事人被顶格处罚

在证监会公布的另一起案件中,私募基金公司负责人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老鼠仓”操作,被处以顶格罚款。

2016年,上交所例行核查发现,刘某等账户与相关账户存在同步交易的情况,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调查组经调查发现,刘某账户与深圳市凡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控制的基金产品账户的交易趋同度较高,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

证监会稽查总队办案人员:以往私募基金老鼠仓,很多是跟着大公募基金去买。在本案中,他是个人,跟随他们自己,他自己的私募基金公司的这个私募基金账户去买,而且时间长达一年多,这个法律意识确实非常淡薄,也反映出私募基金内部治理控制有很大缺陷。

经调查认定,凡得基金的刘某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趋同交易金额6亿元,亏损203万元。最终在今年6月,证监会依法对凡得基金刘某、杨某、李某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合计被处以顶格罚款100万元。

​“零容忍”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老鼠仓”案发数量同比下降50%。证监会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以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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