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在上蔡发生交通事故 这样做对你好处大大滴

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在上蔡县电视台录制了《法官说法》系列电视法律讲座节目,并联合上蔡发布开设了《法官说法》专栏。专栏第四期今日同大家见面!

法官说法

交通事故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法官简介

姜琼,女,本科学历,2011年进入上蔡县人民法院,先后在东洪法庭、办公室、立案一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正司法,清正廉洁,踏踏实实为民办事,真真切切为民服务。先后被评为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县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撰写的《离婚诉讼中妇女权益保护探析》一文获省法院及省妇联论文评选一等奖。

本期案例

姜琼:观众朋友们,你们好,我是上蔡法院的姜琼。欢迎大家收看本期《法官说法》。日常生活中由于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马路上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去年我院受理交通事故的案件就有528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普遍法律意识薄弱,相关法律知识不健全,案件审理过程中情绪易激动,对案件审理造成了较大影响,不利于解决纠纷。其中,盲目主张赔偿金额和证据存在瑕疵等问题日益突出。

2017年,李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上蔡县蔡侯路时,与行人刘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由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12天。经鉴定,因本次事故刘某构成六级伤残。后刘某与李某就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将李某和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索赔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40万余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合计索赔60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事故发生后,被告李某已支付刘某医疗费合计100000元。刘某诉求中有关护理费、误工费等请求过高,认定其合理损失为36万余元,减去被告已垫付的医疗费,还余26万余元。

对于刘某请求赔偿的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认为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致六级伤残,身心受到了痛苦,被告李某在事故发生后,积极予以配合救治,支付了刘某在医院期间的大部分医疗费用,故酌情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2万元。

在这里大家可能不解,不知道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主张和计算。其实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多是因为生命健康权遭受侵害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普遍的以为只要遭受侵害就能提起赔偿却忽略了法律规定其他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如何判断达到“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来说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需构成伤残或其他特殊情形的方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那到底写多少呢,一般来说参照值为5000元至100000元,当然这个值并不是确定值,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结合双方当事人特定的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有的人说,那我的精神伤害就是上百万几十万,但实际上这样写除了多交一笔诉讼费用,从现有法律层面并不能得到支持,也人为增加了案件审理的复杂性。

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您如何避免提起诉讼时出现一些其他问题呢,这里我着重给大家提醒几点。

第一个是谁是原告,如果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本人还生存着,那么他就是毋庸置疑的原告。这个时候你可能就问了,那如果伤者是小孩或者精神病人呢,他们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啊?其实这个时候的原告依然是伤者本人,只是需要在原告后面列一个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由他们帮助伤者代为起诉就可以了。现实生活中,就有以自己名义替孩子来起诉的,这样的后果就是原告不适格,会因此呢被驳回起诉。那么如果事故的受害者已经死亡呢,这时候原告应当是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个是该不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对于各种损害,包括人身的、财产的,都要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先行支付。所以保险公司可以列为共同被告。有的人来了法院后,说不是保险公司撞的我,我就不起诉保险公司,事实上就算你不写,案件到了审理法官手中,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应当将承保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除非这个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也就说,你开始不写,到了审理中再追加,这个时候就人为的增加案件的办理期限。

第三个是责任划分的问题,要说也很简单,一般都会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您可以将认定书提交作为责任划分的证据,法官办理案件时会作为参考。在这我着重提醒大家的是,事故发生后一定要报警,有些事故发生后,两方认识不认识的就私下协商,说对方给钱,往往事后协商不成,来起诉没有证据,甚至连事故发生时的影像资料、事故发生后对方的协调书等相关证据都没有,这个时候您的请求很可能就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得不到支持。那也有人会说,我觉得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那只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推翻责任认定的,法院可不予采信该事故认定书。

第四个就是医疗费。有人说,医疗费还不好说,这个很确定啊,治病花了多少钱。在法院而言,医疗费指的是因为这次事故受到伤害需要就医治疗的,能提供正规医疗票据的费用。这里给大家再举个例子,小张驾驶车辆撞上了62岁的王大爷,导致王大爷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大爷在医院住院治疗了5天后,觉得医院费用太高,就出院自己去乡村医生那买一些便宜的药品、挂针。后王大爷起诉要求小张赔偿损害时,就外出治疗这部分费用,只提供了乡村医生出具的手写药品名称和价格,介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该部分费用的主张没有相应病历要求外购药的说明及医生医嘱佐证,用药的必要性无法认定,故不能得到支持。这里提醒大家一句,不要为了省钱到一些不能提供正规医疗票据的地方治疗,这样的费用不仅得不到支持,也可能耽误了您的治疗。从法律层面说,您可自行选择医疗机构,想去市里看去市里看,想到县里看就到县里看,被告是不得干涉的。

今天我们就聊到这。最后跟大家说一句,诉讼是事故发生后的一种补救,我们尽量还是要从源头上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事故的发生。谢谢大家。(来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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