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梓法院首次通过议价模式成功处置了被执行人孙某的房产。
众所周知,法院在财产处置前应就拟拍卖财产进行评估。但进行评估不仅耗时许久,且产生的评估费会增加当事人的金钱负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的规定,为缩短财产变现时间,减轻当事人负担,执行法官在拍卖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拟拍卖财产进行自主协商议价,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最终确定了拟拍卖房产的起拍价为868000元。
8月6日10时至8月7日10时22分,经过激励的83次竞价角逐,拍卖财产最终以950000元的价格拍卖成交,溢价近10万元,再一次凸显了市场的主导作用。此次处置财产采用议价模式确认起拍价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上万元的评估费用,也节省了办案时间,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目前,桐梓法院在财产处置案件中采取当事人自主协商议价、网络司法平台估价、传统评估模式等多途径多方式确定拟拍卖财产起拍价,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助力解决执行难。(王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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