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次治理范围包括上海各级公办、民办幼儿园、招有3—6岁学龄前儿童的各类学校、培训对象含有学龄前儿童的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小学起始年级。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新发布的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通知,要求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各地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予以规范。
近日,上海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上海幼儿园及其相关机构存在的“小学化”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要求在2019年1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改。招有3—6岁学龄前儿童的各类学校、培训对象含有学龄前儿童的社会培训机构,都在此次治理范围内。
教育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各地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此次治理范围包括上海各级公办、民办幼儿园、招有3—6岁学龄前儿童的各类学校、培训对象含有学龄前儿童的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小学起始年级。
根据专项治理时间节点显示:今年8月底前,要求完成各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属于治理范围的各级幼儿园、学校,以及培训机构完成治理工作部署;9月,幼儿园等相关机构开展自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情况排摸与专项调研,并针对问题组织专题培训、开展定点指导;2019年1月底前,要求各相关教育机构完成整改工作;2019年4月底前,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联合对各区的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在教育界专业人士看来,以“拔高”“超前”为特征的“小学化”教育,对学龄前儿童发展会产生负面作用与危害。2008年起,上海开展幼小衔接试点,编制出台《幼小衔接家长手册》。幼儿园、小学实行跨学段研究,引导家长了解“超前”教育对幼儿发展的负面作用与危害,劝导家长不做“抢学”的助推者。随着民办幼儿园规模扩大,针对部分民办幼儿园出现的“小学化”倾向,去年上海市细化了“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中课程方案与保教质量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以纠正“小学化”的教育行为。2013年下半年开始,上海市教委积极推进小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强调小学不加快教学进度,不拔高教学要求,不排名或变相排名,注重培养小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相关全样本调研结果显示,“零起点”教学和等第制评价在小学阶段得到普遍落实,学生学习状态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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