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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交通事故,不是想着如何积极应对,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是找人顶包。妄想通过这种方式逃避法律的制裁,没成想等待他的是更加严重的法律惩罚,而涉案的三个人同时都受到了重罚。
2017年4月7日23时许,一辆冀D牌照的半挂车沿东昌府区沙镇豆堂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鲁P牌照重型货车发生碰撞。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昌府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出警。 事故科民警崔庆彬介绍说,当时打电话报警的是自称半挂车驾驶员的王某,由于王某对事故案发经过的描述与民警现场勘查的情况基本相符,所以当时事故科民警认为这就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案发十多天之后,两个人的到来让崔庆彬意识到事情远不止这么简单。
在王某的父亲与肇事司机刘某的通话录音中,他们在电话里所说的“二哥”就是王某。由此可见,事发时王某和刘某同在车上,真正的肇事司机并非报警的王某,而是刘某。既然王某并不是案发时驾驶半挂车的司机,为什么王某一开始却口口声声称是自己驾驶的肇事车辆呢? 原来王某是替人顶包。可是为什么前后十多天的时间,王某的态度却发生了三百六十度大转弯呢?据民警介绍,替人顶包的王某感觉自己不能白白地替人顶罪,于是向肇事司机刘某以及车主庞某提出了经济补偿的要求,但最终因要求没有达成,所以揭发了此事。
此案件前后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今年5月24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车主庞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王某因犯包庇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记者 | 丁妤 李文栋
编辑 | 张芒 然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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