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看看新闻报道,7月31日,山东淄博某小区,一男孩路上突然遭到一条黑狗扑咬,当晚就高烧到39.5℃。而男孩被咬未到一小时,小区里又有另一个居民被同一条狗攻击咬伤。
报道说,物业表示,咬人的是流浪狗,还有几条蹲在小区附近。居民经过,很多都提心吊胆,心惊胆战。这话说的轻描淡写的,有点事不关己的样子啊。你是物业,有义务保障大家的安全,好不?有这么多流浪狗在威胁着大家的安全,还不赶紧去补救,好像在看热闹一样,能不出问题么?
故事说,物业准备联系专业的机构来驱逐流浪狗。我想问一句,你想驱逐到哪里嘛?到那些穷乡僻壤?去祸害穷人?就不能把它们销毁吗?杀人都要偿命,更何况是条狗,伤害了人还不用追责?
报道说,被狗咬了第一时间要用肥皂水大量冲洗伤口,然后马上去医院打狂犬疫苗。也不知道这句话真假,反正是传了好多年了。以前觉得肥皂容易找,现在都用洗衣液,用沐浴露了,肥皂是越来越难寻了。不知道它的原理是什么呢?可以用其它东西代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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