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为了激发全民参与环保的热情,2016年某市推出了一款市民城管互通的软件,市民只要在市场化保洁的路段发现垃圾、宣传单、漂浮物,随手拍下上传软件,半小时后垃圾未被及时处理,再拍一张照片,审核通过后可以得到50元的奖励。
该市的刘某得知这一消息后激发了极大的热情,不过他可不是热衷环保,而是看到了一条“丢垃圾”赚钱的捷径。于是从2016年3月到9月,从春到秋,刘某锲而不舍的在该市的大街小巷“丢垃圾”,并拍照后通过软件上传举报,总共180次通过审核,赚到了足足9000元。
不过后台审核的工作人员却产生了疑问,在一条人迹罕至的死胡同里面,却频频有人丢垃圾,于是调取监控发现了这神奇的一幕,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来到巷子里,将一袋垃圾放到地面上拍照后再捡起来,半小时后再回来把垃圾放在同一个地方拍照。于是工作人员报了警。
很快刘某就被抓获了,经过检察院起诉,刘某因为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小明也是非常佩服刘某的这一神操作和清奇的脑洞,于是帮他算了一笔账,7个月的时间丢了180次垃圾,每次丢垃圾赚钱需要半小时,赚了9000元。每个月平均要丢25次垃圾,耗费12.5个小时,赚取1300元。
这么辛苦却还不如去工地搬砖赚的多。所以刘某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占小便宜可是要吃大亏的。
那么刘某为什么
会被判诈骗罪呢?
其实是刘某利用规则,虚构了有垃圾的事实,上传软件后使审核人员陷入了错误认识,从而支付了奖金。
刘某180次诈骗总金额9000元已经达到了诈骗罪的起刑点,所以被判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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