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县公安局寺仙派出所联合寺仙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针对辖区“四小”(小餐馆、小食品店、小诊所、小药店)开展有针对、有重点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经过多日的走访摸排调查取证工作,8月7日,执法人员现场取缔了一位于寺仙镇街道的无证经营诊所,查封相关物品、扣押药品8箱。
在这个面积不足10平米的小诊所内,民警发现,从业人员未取得行医资格证,也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典型的无证经营;现场的医疗条件简陋、各种药品、器材堆放混乱、卫生消毒不达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同志现场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依法对诊所进行了查封、对药品进行了扣押。
民警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还意外发现,寺仙镇辖区有木炭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调查中发现,四家木炭厂均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便擅自投入生产,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小型木炭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小企业。目前,民警配合环保部门责令商家停止生产,并拆除了违法生产设施.关闭了四家木炭窑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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