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12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吴敏 叶思琦) 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这几天接连出现车辆自燃现象,幸好都处于停车状态,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交管部门也就此提醒,眼下是车辆自燃的高发季节,作为驾驶人,一定要注意自燃前的先兆。此外,对于一些使用年限较长的车辆,建议购买自燃险。
车辆接连自燃,停在一旁车辆也遭殃
8月8日中午12时30分许,南京交警七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称南大和园附近有车辆发生自燃。接到警情后,大队指挥室第一时间通知勤务区中队、消防部门。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连在一起有4辆车全部着火,情况紧急。交警迅速以险情为中心,在周边80米范围拉起安全警卫线,疏散围观群众,同时从小区门口到火灾现场设置绿色通道,为消防车的进入提供快速途径。消防队员很快赶到,经过奋力扑救,火势逐渐熄灭。随后的消防通报显示,栖霞区仙林地铁站附近的露天停车场内,一辆面包车发生自燃,指挥中心立即调集搜救犬中队赶赴现场处置。13时01分,中队到场并展开灭火救援行动。13时10分,明火被扑灭。主要烧毁面包车及周围三辆轿车局部,无人员伤亡。
而就在8月7日晚11点左右,玄武区银苑东路口附近有车辆自燃。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火势已经被控制,一辆三厢苏A牌照深色车子损毁比较严重,主体部分被烧的只剩骨架,停在后方的奔驰车也受到牵连,目测前保险杠、左侧大灯和引擎盖有不同程度损坏,两名车主均已赶到现场。深色车车主介绍,这辆车停在这里好长时间没动过了,车里没有汽油也没有电瓶。由于车辆自燃不属于交通事故,在现场清拖后,交警协助双方去派出所处理具体事宜。
留心自燃前兆,年限较长可购自燃险
交管人士提醒,眼下是车辆自燃的高发季节,作为驾驶人,一定要注意自燃前的先兆。比如仪表盘不亮,水温过高,行驶时有异味、冒烟等现象,遇到这些情况时,驾驶人要立即寻找安全的地方停车检查。发现车子自燃后,要立即关闭电源并离开车辆,在等待救援过程中,先使用灭火器灭火。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急于打开引擎盖,这样会导致空气助燃,正确的做法是先通过车辆前部的缝隙使用灭火器向起火的地方喷,等火势减弱后再打开引擎盖灭火。
此外,2012年,国家相关部门对《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进行了修订,首次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最长的15年强制报废年限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车辆使用15年后,每6个月将进行一次年检,同时还规定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里程达到60万公里的将进行引导报废。按照一年2万公里的行驶里程计算,那么车辆的理论使用寿命将达到30年。
车辆使用年限的延长,其实对车辆的日常养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的汽车养护机构,往往配备更有丰富经验的技师,以及专业的技术设备。如果车辆不幸发生自燃,常规汽车保险中的车损险和三责险并不会予以理赔,此时车辆的“自燃险”就是化解风险、降低损失的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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