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频频成为新闻话题,狗患问题也让大众揪心。城市中的流浪狗该何去何从呢?
近日,一小区业主挂横幅花圈抗议,为饲养了8年的流浪狗“讨公道”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据成都商报报道,水映兰庭小区的一条流浪狗被人打死,这条狗被小区部分业主喂养了八年,深得大家喜爱,但被自称是保安的人打死,有业主挂横幅称要找到凶手,否则就拒交物业费。
流浪狗被打死谁之过?从这次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这条流浪狗在小区生活了八年,虽有部分业主时常喂养,但这条狗还是处于无主状态,没有接种过疫苗。并且新闻中提到曾有小区业主投诉该狗伤人,但没有受到大家重视,物业也默认其存在。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潜在的安全隐患。
尽管这狗已经相安无事在小区生活了八年,但谁也无法保证之后是否会出现狗伤人事件。其实如果有业主真的喜欢这条狗,可以走正常收养程序。有网友就说到“你们真爱这条狗为啥让他流浪了8年,说到底打着爱心的幌子又不想承担这份责任,为何不早早的送到相关收养机构,假如狗咬到别人索赔,业主会集体站出来吗?”
我们应当清楚流浪狗没有定期打疫苗,接触的环境比家狗恶劣,因此身上携带的鼠疫、跳蚤等病毒和寄生虫的几率要远远高于家养宠物狗。并且流浪狗因为无人饲养,易产生敌对和攻击情绪。所以大家一般对于流浪狗的做法就是要么避而远之,要么自行收养后,定期做检查打疫苗。
直接将流浪狗打死,这样的处理方式的确欠妥当。不少网友就觉得:“难道不能在处理前告知一声,可以将其送走或者送给收容所。”但也有网友认为“应该处死,小区内散养流浪狗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小区里孩子很多,万一孩子被咬伤那时就晚了。”
那么流浪狗就真的没有解决办法了吗?
数量庞大的流浪狗从何而来?大街小巷,流浪狗随处可见,它们以垃圾箱里的残羹剩饭为生,灰头土脸,脏乱不堪。据了解,我国现有约4000多万只流浪狗,这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而流浪狗伤人事件屡见不鲜。那这些流浪狗到底从何而来呢?
一方面是太多饲主弃养宠物狗,造成大量无主狗的出现。有的狗主人图一时新鲜养狗,后续又因为各种原因弃狗,这就使得很多狗流落街头。还有的因为一时走失而成为流浪狗。不少养犬人士并不给狗拴链绳,任由它们在道路或小区乱跑,走失风险很大。一旦走失,就成为无主流浪狗。
据媒体报道,多位动物保护人士说,饲养宠物没有门槛且实际登记率低,养犬成为很随意的事。有的人高兴时抱回一只,感到厌烦时就随便丢弃,导致流浪犬的数量日益增加。
另一方面就是狗狗的大量繁殖导致狗狗数量激增。原本饲养的宠物犬没有进行结扎等避孕措施,当犬只怀孕生下数量过多的小狗,无力或没有意愿饲养的饲主,又无法循正常的管道送给他人,可能就会将这些小狗遗弃,造成流浪狗的问题。而遗弃的流浪狗因无人管制,继续繁殖,造成的二代流浪狗就更多了。
并且各地的收容所数量有限,条件有限,一般只有少部分流浪犬被收容所管理救助,大部分流浪狗始终流落街头小区内靠自行搜寻食物和好心人救济过活。
流浪狗问题存在已久,各地努力但收效甚微其实国内流浪狗问题已经存在很多年了,相关的流浪狗伤人事件也频频发生。各地也针对养犬做出了相关法规,试图完善养犬管理细则规定,但实施起来收效甚微。
近年来,好多城市已经出台了相关管理措施,明确养犬管理规定。如北京上海等地早已出台过养犬管理条例,并明确规定不得遗弃所养猎犬,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并且针对养犬转让,弃养等都有明确规定。但这些并没有阻止流浪狗数量的增加,因为真正按照养犬条例来执行的人很少。并且很多流浪犬很少能找到其丢弃的主人,更无法追究其责任,除非是丢失狗主动报案的。
很多地方性法规规定养犬必须做饲养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及证明,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养犬费用。很多饲养人因为费用过高而不去进行养犬登记。这也为好多饲主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能肆意收养,任意丢弃狗埋下伏笔。
还有济南市从2017年开始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对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等行为,进行警告并扣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这的确是通过规范养犬行为整治狗患的一个有效方式,但这只是针对宠物犬的措施,对大街上的无主流浪犬却无法根治。正如翟广阔发表在华声在线上的《“养狗计分制”未必拴得住流浪狗》一文中说到:“养狗计分制只能从表面上治理守法的养狗户,对于不被拴绳的流浪狗却无能为力,所以要想真正解决问题,就要将流浪狗治理纳入法治化。”
这些规定都是针对家养宠物狗制定的具体细则,但对于无主流浪狗的治理却是法规照不到的地方。
对于流浪狗得从源头做起,需各方共同努力因为流浪狗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并且我国没有单独针对流浪狗的具体管理措施。一般做法就是当地政府建立动物收容管理所,以及民间成立的动物保护机构,将流浪犬进行集中管理,但这类对于流浪狗的管理毕竟有限,治理流浪狗还是得从源头做起,减少遗弃和走失的狗。
要做到减少遗弃和走失的狗,一方面我们要完善针对流浪狗的法律制度,规范相关的制度体系。必须规范宠物饲养,强制执行饲养登记制度,并且可以实行饲主“持证上岗”制度,这对于不负责任的饲主有很大规范作用。饲主发现宠物丢失的,可以向管理机构进行登记,便于宠物找回。发现故意遗弃宠物的,应当给予严厉处罚,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狗的出现。
并且可以加大对宠物狗的管理,给每一只狗进行身份登记,对弃狗或放任狗乱繁殖等行为予以处罚。这里可以借鉴长沙市做法,今年6月27日,长沙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草案拟将长沙行政区域划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犬只佩戴“电子身份证”将成为基本要求。这样,执法人员通过扫描芯片就能得知狗主人身份信息,也能最大程度的减少狗狗走失以及被遗弃的状况。
另一方面是可以完善流浪狗救助管理机制,对现存流浪狗采取合理措施以减少数量。对流浪狗的管理应成立相应的部门机构,明确一整套流浪狗救助管理流程,同时加强宠物收养制度,通过相应的优惠措施(减少或免除登记费用、免费接种疫苗等)鼓励饲养者主动收养流浪宠物收容所的宠物,减少流浪狗数量。
很多地方存在对流浪狗进行大面积扑杀的做法,出现专门组成的“打狗队”,这无疑是极端行为。目前,世界公认的控制流浪犬猫等宠物的最有效办法为“TNR”法,即“捕捉、结扎和放归”。把一个区域内的流浪犬猫全部捕捉起来,施以结扎手术后,放回它们原来生存的地方,并进行跟踪。动物保护法完善的国家一般会采取捕捉,免疫,驱虫,绝育,然后释放流浪狗的方法,只有对有疾病和表现出攻击性的狗实施安乐死。
在治理流浪狗这块,我们或许还可以看看国外相关做法。
德国法律规定,弃犬者(包括迁居而将犬只留在原地者)需缴约二十万人民币的罚款,严重虐待犬只者可判至两年的坐监徒刑。领养狗的人需通过考核,包括领养狗的动机、是否有照顾狗条件等,通过签署协议来避免犬只再度被抛弃。
在澳大利亚,要对流浪狗进行评估。对于那些违法遗弃的宠物,收留站给予收留。对于身体及心理不适合被普通家庭收养的,会被安乐死;通过了评估的狗会被绝育和疫苗接种,然后进入收养程序。
日本将对流浪狗的管理纳入到现代社会公共服务中。法律规定养狗必须要为宠物办理许可证,许可证要一直挂在宠物狗的脖子上。并且日本实行终身饲养制,如果故意杀害或杀伤宠物,就可能面临徒刑及金钱的惩罚。
从这些流浪狗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来看,我国的流浪狗管理制度要完善的还有很多。而选择养狗的饲主也应该增强对狗的责任意识。只有这样城市中的流浪狗才能减少,才能让流浪狗有家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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