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们快看,
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妊娠分娩
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哟,
顺产1500元,剖宫产3000元!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第四十条规定,已参加基本医保但未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妊娠分娩的,享受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生育医疗补贴(含产检):阴式分娩15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3000元(以分娩日期核定待遇)。
若分娩住院期间同时发生了诊治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其当次住院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支付,不计发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上述人员不再以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重复享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领取生育医疗补贴条件的女性参保人,可自分娩出院之日起90日内前往禅城区内任一社保分局申请生育医疗补贴零星报销。
申请资料如下:
(一)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以下资料: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证明材料原件。
(三)广东省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
参保人超时申办生育医疗补贴零星报销的,须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超时申办零星报销申请表》,并经社保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核报。
原标题丨最高3000元!符合条件的禅城街坊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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