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网站一篇名为“街电员工“奇招”偷小电充电宝,陈欧你造吗?”的内容爆料:广东东莞街电员工以设备调用为由安排顺丰快递员上门取件,用到付方式成功诈取小电共享充电设备。据小电员工方面透露,公司已经向当地公关机关报案,且已向警方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
共享充电算是继共享单车之后,共享经济领域第二个较为成功的项目,但是共享充电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夹杂了不少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拉低共享充电这个行业的道德下限。
今年3月,街电佛山员工就被爆出恶意损毁友商怪兽充电的共享充电设备,随后该员工被佛山市禅城区祖庙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为由,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据悉该王姓员工使用胶水灌注友商的共享充电宝设备,意图造成对方产品无法使用。
也是在今年5月,时间财经曾发文报道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CEO袁炳松在长沙解放西路某商场实施盗窃行为。该事件由长沙知名博主@长沙吃喝娱乐在微博实名举报引发,文章内容称来电CEO袁炳松在未经任何人允许的情况下拿走了竞争对手街电的充电设备,微博原文称,“他直接拔掉电源,抱走了机柜。”
随后,袁炳松发布内部信称,“视频中被拍到的确实是其本人,但表示和商家商量过,只是搬回去研究一下,两天再还回去。”他表示,视频经过剪辑,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而且视频发生时间为2017年初,流出背后原因系街电投资人陈欧曾用视频威胁其做专利权交易,但被拒绝。
袁炳松还喊话陈欧:“我来电哥不是被吓大的,更没什么面子可给。陈欧愿意放出视频,我就认,法院一审判决你敢认吗?”
读者看到这里,可能会读的一头雾水,一个“拿”对方充电设备的友商CEO为何还如此嚣张的喊话,法院一审判决又是什么鬼?
这场关于专利的诉讼纠纷还要回到一年多之前。2017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来电科技起诉街电专利侵权案。原告方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街电称,其公司合法持有共享充电宝的多项专利权,而街电公司未经允许制造、销售、使用、侵犯来电公司专利权产品,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专利权,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0万元。具体的侵权专利内容为两项专利(专利号ZL201520847953.1,名称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103318.2,名称为“吸纳式充电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
而就在法院受理来电专利诉讼案件的同一时间,陈欧高调宣布街电花1亿购买3项发明专利。他曾多次公开表示:专利将是街电的“核武器”,将会利用这项武器,让后来者无法入场。但时隔一年之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又让事件瞬间反转。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侵权的官司一审判决显示,街电被判侵犯来电科技两项专利成立。街电赔偿来电科技共计200万元经济损失,街电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停止使用被控侵权的产品。
一审判决后街电方面表示,已当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街电认为,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存在偏差,正在通过司法程序纠正上述错误认定。
财经网就此次专利诉讼咨询了北京康信华源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师黄涛,他认为目前初创公司对侵权风险控制不够,而且有专利不代表自己产品不会侵权,这个是很多人的误区。
至此,相信读者也能够了解为何袁炳松喊话陈欧:法院一审判决你敢认吗?
从2014年共享充电行业出现至今,也不过短短几年的时间,共享充电宝行业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市场的需求和渗透率还处于较低的阶段,但从这个行业的种种是非来看,行业的发展并非建立在一个良性竞争的基础之上。
据小电员工透露,就借用快递恶意取走小电设备的情况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目前案件正在侦查阶段。财经网也就此事询问了街电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不存在派快递员恶意取走小电设备的事情,该商家内同时放置了街电和小电的共享充电设备,是快递员和店家的疏忽造成拿错了产品。
北京费岚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坤表示,如果街电员工李某确实故意让快递员拿走不属于自己公司的财物,那么就涉嫌损坏公私财物罪,按照案件涉及金额的大小,其行为有可能涉及刑事案件,但事情最终的结论还要以公安机关的表述为准。
目前,共享充电行业的头部格局已经形成,如同众多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一样,这个领域也最终也会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因此目前第一梯队中几个商家的竞争格局还将继续,我们呼吁大家还是采取理性的竞争方式,在用户价值上多下工夫才是正道。(作者:因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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