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蒲长廷)即日起,北京市市民为购买的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可以在更多的二手房评估机构中挑选符合自己意愿的接受服务。
8月14日,记者从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完成了北京鼎春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等5家报名从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二手房评估机构的核验工作,并于2018年7月2日至7月6日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发现上述评估机构的违规问题。也就是说,本市二手房评估机构的“正规军”再增加5家。
据了解,市民为购房的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为涉及到要根据房屋的评估值确认、发放贷款,因此需要对购买的二手房进行估值。今年年初,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二手房评估机构选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开放认可的评估机构范围,但若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被纳入到“黑名单”中,两年内不准其再次参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物评估工作的申请。
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算上此次完成核验、公示的5家二手房评估机构,目前从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二手房评估工作的机构共35家。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查阅选择上述机构进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二手房评估。该负责人也提示,如市民自行选择二手房评估机构,则须选择具有资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评估机构评估。
此外,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明确,在下属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门及银行代办点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报告、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应立即向管理中心报告。一旦被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该机构退出,并纳入到“黑名单”,两年内不准其再次参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物评估工作的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只要评估机构在本市注册经营,有固定方便接待群众的场所,具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评估工作经验,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业务能够覆盖本市域内,有充足的工作人员,能够满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评估质量、时效相关要求的评估机构,均可承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物评估业务。评估机构在首次开展业务前,应将机构基本情况报管理中心,并承诺符合开展业务的条件。管理中心初审后将把公司基本情况和相关承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可以承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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