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的标签岂能乱贴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日在官网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中国新闻网8月14日)

据悉“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已经历时十多年,2018年5月25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及相关意见,在深入细致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决定“不予注册”。对于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这个决定,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先试图通过诉讼申请的方式进行,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撤销这个诉讼申请,并就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笔者以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这个做法堪称明智之举。

每每说到贵州茅台酒,上至八九十岁的耄耋老人,下至刚入学的孩子,国人几乎无所不知。但要说有几个人真正喝过茅台酒,恐怕为数不多。这些年茅台酒屡屡受到百姓诟病,究其原因,就在于它的“腐败性”和“高端性”。可以说,当下社会环境下一些地方公款宴请多以茅台为主;一瓶不起眼的茅台酒,动辄上千元,普通老百姓能喝得起吗?既然称之为“国酒”,就应该具有全民喝的属性,少数人喝的酒能叫“国酒”吗?

“国酒茅台”之所以不被官方认可,不给予“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根本的原因在于,酒厂生产的酒是一种企业行为,怎能随意贴上“国家标签”?一旦注册“国酒茅台”的商标,对其他酒类企业公平吗?显然,这种做法有失公允。一种酒就是不是“国酒”,国家是不能随意“贴标签”的。因为国内名酒生产厂家并不少,我国早就有“八大名酒”的说辞,茅台酒一旦贴上“国家标签”,其他生产名酒的企业也来个“照此办理”,行得通吗?

有言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一种品牌酒是不是“国酒”,不能由生产厂家说了算,也不能由国家说了算,而应该由平民百姓说了算。一种让大家“望酒兴叹”的酒,硬说是“国酒”岂不荒唐?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几百元一瓶的酒都喝不起,上千元的酒能喝得起吗?茅台酒的这种“高大上”面对的不是普通消费者,而是一种“官场酒”。

在这样一种情形下,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官网宣布声明,决定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彰显了一种务实与理性的态度。市场经济既是一种法治经济,也是一种公平竞争的经济,人为地“贴标签”只能于事无补。与其挖空心思地“贴标签”倒不如降价以求。唯有让消费者认可才是关键因素,“国酒茅台”的标签岂能乱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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