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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 (特约通讯员 贺天牧 记者 江跃中 实习生 韩啸)普陀区法院近日开展“夏日决胜”执行会战,依法对一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们坚决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应对花招频出的“老赖”们,还是纷纷履行了执行义务。
拖欠借款让姐妹“反目成仇”
在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间,姐姐向妹妹借款90万元,姐姐出具借条,并约定不计利息,待姐姐女儿2015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还款。
2016年12月、2017年10月,姐姐分两次共计还款人民币10万元。之后,妹妹多次向姐姐催讨剩余借款,姐姐未还。妹妹诉至普陀区法院,要求姐姐立即归还人民币80万元。
法庭上,姐姐认可还欠妹妹80万元,但自己收入低,女儿刚工作赚不到什么钱,实在是有心无力,所以无法同意妹妹要求立即归还剩余80万借款的要求,希望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还款,不支付利息。 最终,法官支持了妹妹的诉请,判决姐姐归还妹妹借款80万元。
判决过后,姐姐依旧没有还款,妹妹作为申请执行人向该院申请执行。妹妹向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年纪大了,仅靠微薄的退休金过日子,急需这笔钱补贴养老。被执行人理直气壮地说:“她当年给我的钱,我买房子了,没钱还她。”经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除自己居住的曹杨地区有房产外,名下还有一处位于中环附近的70多个平方的房产。执行法官提议被执行人变卖位于中环的房产,先偿还给妹妹债务,剩余的钱再买一套面积小一点的房子。以换房差额清偿执行标的金额的方案,遭到被执行人一口回绝,而且其也没有拿出履行义务的其他方案。
对于姐姐这种具备还款能力却不还钱的行为,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被拘留后,经拘留所干警和执行法官说教,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因为一套房伤了几十年的姐妹情实在不值得。”在被拘留的第三天,姐姐主动委托女儿将自己位于中环的房产挂牌出售,没多久,妹妹拿到了80万元,两姐妹重归于好。该案就此圆满执行完毕。
逃避执行上演股权“大挪移”
无独有偶,普陀区法院日前执行了类似上述具备还款能力却拒不还钱的案子,被执行人通过转移股权逃避执行,最终被司法拘留。
A公司拖欠B公司广告费38万元,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被告A公司支付原告B公司广告制作费人民币38万元。可A公司始终没依约履行,B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A公司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并依法冻结扣划20万元。A公司法定代表人阿梅就余款18万元如何支付,与B公司达成还款协议。可在达成协议之后,阿梅故意转让其所属股权,并变更法定代表人为阿海。执行法官通过工商登记信息调查,发现阿梅和阿海系夫妻,该公司为夫妻两共同建立,阿梅为法定代表人。
对阿梅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立即对阿梅宣布司法拘留。经过拘留所民警和执行法官共同教育,阿梅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被拘留的第三天,阿梅主动要求清偿所有执行款项,并缴清所有剩余款项及利息,现该案已执行完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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