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丨夫妻分居三年,他多了个“儿子”,她被判赔万元精神损失费……

孩子在家庭中有一个角色

就是夫妻感情的纽带,

有时候,

两口子有“战争”了,

总是孩子来调停破涕为笑。

有的夫妻就是感情真的破裂了,

也为孩子着想,

因为孩子是无辜的,

而在这里有一对夫妻,

却因孩子而闹上了法庭,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2年,宁乡人胡某与女友张某步入了婚姻殿堂,两人很快也诞下了爱情结晶。因为外出务工,胡某一年很少回家。

2015年下半年,一次激烈争吵后,妻子张某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家。

2018年初,胡某从朋友处得知了妻子的消息,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妻子还生了个儿子。

孩子显然不是我的。

胡某

面对这样的情况,胡某将妻子张某起诉至宁乡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其离婚,并给予赔偿。

在庭审中,张某表示,自己所生的第二个孩子,的确不是丈夫胡某的。对此,她给出的理由是,一年中很少能见到丈夫几面,对自己的孩子也是不管不顾。

经法院查明,从2015年下半年起,胡某便与妻子张某开始分居生活。在这期间,张某发生婚外情,并在宁乡某医院生下一子。

从医院住院病案首页显示,妻子张某的家属联系人姓名为:曾某,关系:夫妻;张某在术前签署的患者授权委托书显示,其授权曾某作为其代理人,在与患者关系处勾选了“配偶”的选项。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和张某长期分居,且张某与婚外异性共同生育了小孩,双方亦同意离婚,故法院认定其离婚。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存有对婚姻不忠的行为,并与他人生育了小孩,属过错方。根据《婚姻法》,配偶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等相应责任。

宁乡市人民法院认定张某对感情破裂存在过错,酌情判决张某赔偿胡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张婧

通讯员 邹晴 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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