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两年处理228起交通违法 警方大数据精确打击“买分卖分”

新民晚报讯(首席记者 潘高峰)上海男子陈某2年内处理各类交通违法228起,其中200余起均是代人处理。上海警方依法对其处以9000元罚款,扣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

图说:警方依法对其处以9000元罚款,扣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警方供图

8月7日,杨浦警方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本市一陈姓男子有“买分卖分”的重大嫌疑。经调查,2017年至今,上海男子陈某共处理228起交通违法,涉及车辆共108辆,其中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5起。警方根据电子警察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判断,陈某处理的200余起违法中,他本人并不是机动车驾驶人,并且多次在一日内处理多辆由不同驾驶员驾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证实了陈某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

8月8日,经警方传唤,陈某供述了自己在2017年至2018年间,通过名下的牡丹畅通卡替身边朋友处理了大量交通违法的事实。其中记分类的违法行为有五起,分别是2018年3月1日一起,计1分;2018年6月2日一起,计3分;2018年6月8日三起,共计7分。

陈某三次替代他人记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5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4条第5款的相关规定,杨浦交警支队决定对陈某替代他人记分累计分值未达3分的违法行为,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替代他人记分累计分值达到3分,未达6分的违法行为,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替代他人记分累计分值达到6分的违法行为,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共计处罚人民币9000元整,并处暂扣驾驶证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替代记分”违反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是对法律尊严的挑衅。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公安机关将继续强化查处措施,发现一起、清查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放任,坚决消除驾驶证“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正确的做法是:由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全市各区的交警审理窗口接受处理;也可通过“上海交警”APP在手机上进行自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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