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15日讯(通讯员 高研 记者 万承源)“云雀”刚走,“摩羯”又来。风大雨大的时候,法院的执行法官仍在风雨中忙碌着。
高淳某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方按约将货物送至这家公司仓库后,经过催讨,该公司仍未履行近50万元的货款,于是对方将其起诉至高淳法院。
法院执行人员经过查询、搜查,发现折价公司虽然仍在运营中,但经营不佳,名下也无存款等可直接履行义务。若直接查封公司,显然是涸泽而渔,不是最佳的选择。经沟通,申请人也同意执行人员提出的执行方案。
方案确定后,执行人员立即行动,冒雨再次赶至该公司,对公司名下的部分原材料进行查封。通过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司法拍卖的方式偿还货款,这样一来变现相对较快,申请人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被执行人杨某、赵某是一对夫妻,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多次联系杨某及赵某,但杨某处于长期“失联”状态,而赵某电话虽能接通,但却说“两个人早就不在一起了”,也是避而不见。
为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执行人员来到民政局查询两人的婚姻状况,得知双方并未离婚。
执行人员赶到杨某家,却发现这里已人去楼空,家门口杂草丛生。
原来,这家公司借款后,因经营不善倒闭。为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债权,执行人员细心的将办公场地中属于该公司的空调、电脑等物件一一进行查封、造册,并成功进行司法拍卖。
对于高淳区以外的“买家”,法院将拍品通过快递的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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