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方在商场门口设灵堂讨说法,一方堵门还袭警…荆门先后13人被拘!
群众遭遇危难时
他们奋不顾身
当群众危急时
他们伸出援手
他们尽心尽力守护平安
然而,有的人却无视警察威严
民警在调解纠纷时
竟遭袭击
2018年8月11日8时55分,碧波春城小区业主因停车收费问题与物业发生纠纷,一业主将小车横向停在小区进出口,导致小区车辆无法进出。接到报警后,漳河新区分局双喜派出所前往现场处置。
丨图为民警执法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联系车主徐某要求其将车挪开。徐某拒绝挪车并不停辱骂出警民警及周边劝说的群众。民警依法口头传唤无效,在多次教育、警告后,现场处置民警决定依法强制带离。
期间,以徐某及其丈夫吴某为首的人员继续煽动现场人群起哄欲进一步扩大事态。带离过程中,执法民警、辅警遭到徐某及吴某武力袭击,造成一名民警及一名辅警受伤。
丨民辅警遇袭受伤部位
8月11日18时许,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漳河新区公安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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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门口设灵堂讨说法
12人扰乱单位秩序被拘留
10日8点多钟,钟祥微信朋友圈里一段视频疯传:在钟祥城区阳春大街一商场门口有人拉着白底黑字的横幅、摆放花圈,现场有不少围观群众,还有民警清理现场的画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经记者采访得知,原是在该商场工作的一名女员工前几天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身亡,因死者家属就相关补偿与商场方未达成一致,家属聚众在商场门口拉横幅、摆花圈向商场讨说法,后被民警强行带离现场。
据警方介绍,8月2日,在该商场工作的一女员工突发脑溢血,于7日因抢救无效死亡。因死者家属就相关补偿问题与商场方未达成一致,10日7时许,女员工亲属纠集了30多人封堵商场大门,以披麻戴孝、下跪躺地、大哭大闹等方式,引来不少群众驻足观看。民警赶到现场,经耐心劝阻及喊话警告无效后,果断出击,依法将闹事的12名主要违法行为人强制带离现场。
目前,游某、苏某等12名闹事的主要违法行为人因扰乱单位秩序分别被依法处以警告、行政拘留五至十五日的处罚。
法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民警说法:维权莫违法
钟祥警方表示,将严厉打击聚众堵门堵路等“三堵五闹” (堵门、堵路、堵工地,闹访、闹丧、闹医、闹机关、闹企业)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辖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市公安局机关负责人借这起袭警事件提醒广大市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达自身合理诉求无可厚非,但切不可为此而将自己置于违法的境地。
业主在停车收费问题方面与小区物业发生纠纷,若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表达自身述求无可厚非,但途径必须合法。
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很多,例如:可以直接向物业方申诉、可以让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若仍无法解决,可以依据与小区物业签订的合同向物业管理方反映,或者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堵小区进出口是最不可取的一种极端方式,这种行为损害的是小区绝大多数人的正常通行权,影响的是更多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发泄的是一己之愤。
警察依法执行公务
代表着法治威严
维护着国家权威
袭警等妨碍公务行为
不仅伤害警察
还是对法治秩序的破坏践踏
对袭警坚决说NO!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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