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崔为香一家三口残疾,为啥不能办低保?民政局回应!

城乡低保是我们国家在城乡居民中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没有收入或者无法进行日常生活开支的群众是一种基本的生活保障,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市民都可以申请享受。不过市民崔女士给我们打来电话称,自己一家三口残疾,但是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时,却遇到了重重阻碍,那事实又是怎样的呢?

市民:一家三口均残疾 为啥不能办低保

崔为香是岚山区黄墩镇崔家沟村村民,之前在青岛做了多年义工,现在回到老家和父母一起生活,她告诉记者,因为家庭困难想为自己一家办理低保,但是一直没能成功。

“我们家是一家三口残疾,我父亲今年88岁是二级残疾,依靠拐杖轮椅勉强能活动,母亲84岁,也是二级残疾,瘫痪在床两年。”崔为香说,她是三级残疾,曾经也是瘫痪在床,但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现在勉强的能生活自理、照顾老人。

2015年的春节她从青岛回到老家和父母一起生活,多次申请低保,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崔为香说,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向她解释,因为她的父母有多名子女,不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这个她能理解。但是自己也是身体残疾,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目前还要依靠父母的补助金来维持生活。为此,她想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低保。

“坚决不给我办理,第一是因为我没和父母分户,没有自己的房产,第二是要我提供离婚证。我是2012年在青岛第三海水浴场由媒体组织的沙滩公益婚礼,并没有结婚证,所以也谈不上离婚,他们又说我这是事实婚姻。”崔为香说,她觉得相关部门是故意刁难她,她现在有三级残疾证,如果要申请低保必须去人社局做劳动等级鉴定,劳动局又说她有残疾证也不是工伤,不需要做鉴定。

崔为香说,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提出的这些材料自己无法提供,也不知道该如何办理。那么,对于崔为香申请办理低保的事,真如她自己所说的这样吗,真是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故意刁难她还是另有原因呢?崔为香到底符合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呢?

民政局:低保政策是红线 审核办理需严格

“根据规定,她现在户口跟父母在一起,父母首先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因为父母还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有赡养的义务,崔为香如果想个人申请低保的话,在我们的管理办法里面有一条规定,必须是成年未婚的依靠父母生活的重度残疾人才能符合这个条件,但是目前崔为香是肢体三级残疾证,不属于重度残疾人的范围,是不符合咱们低保条件的。”岚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低保政策是一条红线,从目前情况看,崔为香不符合低保办理的条件,为此他们也跟崔为香多次电话沟通,将会严格按照标准规定,依据政策和相关程序审核办理。

城乡低保,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作为党和政府解决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兜底性社会救助工程,政策性强,制度严格,是一条红线。

现在很多人认为年纪大了,就可以办理低保,认为自己残疾了,就可以享受低保,或者是认为自己家庭中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就能申请低保,其实这是对低保政策的一种误解。

它有着严格的申请条件和严格的办理程序,容不得半点马虎。

在这里,我们也希望打算申请低保的市民认真了解相关政策,如果符合条件,那就按照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如果申请没有通过,也请对于这项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毕竟这项制度是最基本的、兜底性的生活保障制度,是为了救助更困难的人。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