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由北京强国研究院组织的社交电商模式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3层会议室举行。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峰、清华同方集团总裁助理兼法务部总经理苏云鹏、搜狗科技公司总监臧雷等人应邀出席研讨会并发表演讲,来自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共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强国研究院杨旭日院长主持。
从整个大背景来讲,目前中美贸易大战,中国人逐渐认识到了种种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和“关键产业”。这种面对用户端的模式在中国不是太少,而是太多,我们希望提醒投资者注意,在目前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件下,简单面对销售端的创新空间已经越来越少了,机会也越来越少,而且其成功的难度也在不断提升。
杨旭日院长致开幕词并介绍本次研讨会的背景。随着拼多多或者类似的社交电商平台的兴起,山寨和假货又重新泛滥,很多人惊呼知识产权保护“一夜回到了解放前”,这对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挑战。截至本次研讨会召开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都有相应的动作。
北京强国研究院院长 杨旭日
接下来由各位专家发表演讲。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的张峰律师分析了拼多多面临的诉讼类型,并结合拼多多施行的“宽进严出”政策、山寨普遍等具体现象得出结论:我们应当客观公正地看待拼多多现象,要重视商业模式对社会的影响力和贡献,消除对商业模式不予专利保护的偏见;我国应当在立法层面鼓励对商业模式的保护,企业也要有这样的保护意识;拼多多平台上出现比较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等现象,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合理的规范。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峰
搜狗科技公司法务总监臧雷以法哲学作为研究起点,从法治应追求的价值展开论述,认为对电商平台审查义务的界定应遵循社会整体利益优先原则;并从经济学及社会学视角分析,将电商、投诉权利人、电商卖家、消费者作为对立统一的整体,认为应引入帕累托最优原则及合理预防原则作为衡量标准。
搜狗科技公司总监 臧雷
清华同方集团总裁助理兼法务部总经理苏云鹏针对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围绕“人、商、法”这三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一、人的问题。二、商的问题。 三、法的问题。
清华同方集团总裁助理兼法务部总经理 苏云鹏
其他专家表示,电商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守法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承担更多的入驻商家前期审核义务,完善针对不同主体的相对严格的审查标准和权利人投诉反馈流程,切实履行电商企业内部监管职责,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过多的问题。
为商者应当适度把握利与责的平衡,拼多多问题的根源有很多,原因之一即是:平台、商家、消费者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不知或假装不知。知识产权保护的普及教育应深入各行各业各个群体,让原本不知之人,了解熟悉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
最后,对于拼多多公司,我们也体会到拼多多的技术创新和创业的不易,正基于此,我们应该敦促其尊重知识产权,打造合法的商业模式,为公司的发展打下良好的法治基础。好的商业模式建立基础是在合法合规和切实解决市场痛点,同时商业模式和创新也需要有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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