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男子向他人借贷10万元未按时还被起诉 结果4年后要还12万

申请执行人家属拿到债务利息2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 通讯员 郭媛媛 摄影报道)8月14日,在万宁法院执行法官面前,被执行人王某写下承诺书,答应偿还欠债12万元,至此,一起耗时4年半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告一段落。

2014年1月13日,申请执行人王某荣向万宁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被申请人王某偿还其本金10万元及利息。据了解,王某荣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万宁法院于2013年7月4日作出判决,被告王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荣借款本金10万元及其利息。王某不服,向海南省一中院提出上诉。2013年11月18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王某以各种理由赖账不还,拒不履法院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介绍,万宁法院执行法官对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并多方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到各家银行查询其存款信息、到房管局查询其房产信息、到交警大队查询其车辆登记信息等,都没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王某荣因年迈患有心脏疾病,需终生吃药治疗。为迫使被执行人王某偿还欠款,万宁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并于2018年8月14日将王某传唤到万宁法院,最后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再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王某荣自愿放弃对部分利息的追偿;被执行人王某写下承诺书,承诺当天支付利息2万元,欠款本金10万元在2019年1月30日前还清,否则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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