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微信群中戏谑交警为“土匪”,终被拘留

近日,江苏南通警方查处了一起网络寻衅滋事典型案件,这给广大网民带来了一些警示。据了解,2018年8月7日,李某通过微信群发表攻击交警的的言论,该女子在微信群中戏称“土匪在查酒驾”,其戏谑交警正常执法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管理,经认定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目前,警方依法对李某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

近些年,因为互联网的普及,结合互联网本身的特点,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时域性、互动性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社会认知,以及对生活的不满,因其违法成本较低,所以更多的人在互联网上恣意妄为,在没有任何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以自己狭隘的社会认知,无所顾忌的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完全不顾及后果和影响,特别是一些所谓的“键盘侠”们,更是为了吸引眼球,获取关注无所不用其极。

不可否认,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互联网信息时代,特别是现在年轻人,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就是互联网,包括现在深受年轻人喜欢的社交软件——微信。跟之前不同的是现在年轻人三观的建设或者完善,大多是靠互联网上的信息来架构。但是很少有人会理性对待这些信息,大多数人会不佳甄别的进行吸收、评判,这样的行为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特别是对年轻人造成的影响更加严重。

现在国家对网络监管重视了,组建了网络警察部门,针对类似李某的行为进行监管。目前李某的行为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要保护的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该公共秩序应当做广义的理解,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外延应当扩大为包括网络公共秩序,而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诋毁交警的言论,并造成大范围转发,已经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李某的目的可能仅仅是发泄一些生活的不满,但是其结果却造成不知情网友对交警产生误解,恶化警民关系,从这方面来说,影响更加严重。

最后规劝广大网民,网络世界不是法外空间,一定要谨言慎行,发表任何言论都要再三斟酌,任何人都不会是法外之人,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触犯法律,那么他将面临的是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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