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遭遇马路诈骗 连存折和密码都交给坏人

前面的人突然掉下一个钱包,旁边看到的人就要与你平分,这是典型的"马路抛物诈骗"手法。前不久,一六旬老太在超市购物时捡到钱包,被旁人劝说私吞平分,也因此掉进了犯罪团伙的陷阱。

据了解,2018年3月,66岁的上海人孙阿姨在超市购买水果时,看到一个黑色钱包躺在地上。在孙老太想要将钱包送到服务台时,与她一同看到这个钱包的两名男子却提出要将钱平分,这将孙阿姨带进了该团伙的诈骗陷阱。

据被害人孙某回忆,当时她在超市购物时看到身边有一个黑色钱包,身边的王某捡起钱包称不是自己的,并对钱包进行翻看,发现里面有很多外币,折合成人民币约8万元,便提出平分。

随后赵某也走过来,称自己也看到了这个钱包,也提出要平分。这看上去好像是三人共同捡到钱包私下平分,而事实是,俩人在合伙骗孙某。

犯罪嫌疑人王某称:“就是拿一个钱包,就在那个老年人后不远用手捡起来,我就拍一下,我说‘老太太你的钱包掉了’。这个钱包不是老太太掉的,她说我没有掉什么钱包,就是捡的人家的。我说看一看,里面就有好多美金、外币这些东西。我就说哇!这么多钱啊,这起码得好几万,按理不能一个人拿走啊。就这样把老太太说动了,就三个人一起去分了。”

犯罪嫌疑人王某和赵某均为湖南人,来上海的目的就是要捞一票,这个团伙总共有4人。62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曾多次因盗窃罪、诈骗罪入狱判刑。这次,他们就在孙某面前上演了一场双簧。

随后,被害人孙阿姨和他们来到一家店铺商量如何平分。而为了保险起见,嫌疑人赵某提出拿随身物品做抵押。孙阿姨就将自己的手镯、手链、现金和他们的物品一起放进一个黑包。之后,她甚至将自己的存折和写着存折密码的纸条也给了对方。

犯罪嫌疑人王某称:“这个阿姨你是怎么让她相信,心甘情愿把东西交出来的?因为他把那个10000的‘欧元’留在这里,全部给这个老太太拿着,她就把自己身上的东西一起全部锁在那个包里面,那个包还是给那个老太太拿着。什么东西都没拿走,老太太怎么不会相信?”

而所谓的这张欧元,根本不是真钞,是一张假的秘鲁币。王某让孙阿姨留在这里看管,他们则去银行取钱。而就趁孙阿姨不注意的时候,王某和赵某将装有手镯、手链的包掉包,孙阿姨一直攥在手里的,其实早就是一个空包了。

犯罪嫌疑人王某称:“就是偷梁换柱。前面做了一个包,丢在那个小包里面,然后老太太的东西就没有放那个包里面,就这样就拿走了。”

孙阿姨坐在店铺里左等右等,迟迟没有等到两人回来。而在等待的过程中,孙阿姨的手机收到银行发来的通知信息,原本放在黑包里的那张存折被刷走了4万元,接到被取款4万元的手机短信,这才让孙阿姨起了疑。 她打开黑包时发现,里面空无一物。这时,王某和其同伙早都已经乘车逃跑。

王某和其同伙的行为属于"抛物诈骗",他们最大的不同在于团伙作案,既有预谋,也有分工。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称:“该案子属于最传统的抛物诈骗的一种延伸,与之前碰到的案子相比,它有一个进化,现在是一个团伙作案。这个案子中有4个犯罪嫌疑人,从一个地方出来,之前就有预谋,有明确的分工。第一名男子先进行抛物,引起被害人的注意,然后让开。由第二名男子上前,假装拾得这个钱包,引起被害人的注意。当被害人与第二名男子在交流的时候,其实她一开始是比较有防备心的,而且觉得自己年纪也比较大,所以从内心来讲她并不是很想介入看,是抗拒的。所以她提出把这个包交到服务台,然后也不想介入。之前抛物的男子再回来,对她进行说服,使她的心理警备线松懈。”

“我们觉得很神奇的是,当第二名男子回来,一起参与的时候,被害人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原本她觉得一对一的时候,她其实是有警戒心的,但当第二名男子过来貌似也一起看到想一起分的时候,她内心潜意识地认为,出现的男子与她形成了同盟军的关系,与第一名男子有对抗性,她觉得这个时候可能不是一个骗局,是真的可以分得钱款。”

而且,其中一名嫌疑人也假装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卡密码告知给了同伙,这让孙阿姨彻底放松了警惕。

检察官表示:“而且我们发现,第二名男子做的很多行动,被害人会有简单的顺从心理。所以当她看到第二名男子把银行卡密码交给第一名男子的时候,她觉得,他交我也可以交,所以她就没有任何的思考,很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还有自己的金手镯、金手链、现金全部交到了第一名男子的手里,从而遭受了比较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个案子中还有2个男子是在外望风的,其实就形成了互相的配合,无论是从犯罪的整个结构,还是说对被害人心理的掌握,去更多地迷惑他、吸引他,都达到了比较好的合作效果。所以说,这类团伙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单个的作案成功率更高,对于被害人的迷惑性更强,而且最终造成的后果也会更严重。”

王某交代,他们在作案时会选择穿戴昂贵饰品的老年人,利用的就是老年人防范力较差和贪财心理。

犯罪嫌疑人王某称:“选择对象一般看到手上戴金子、身上戴链子比较多的,那就是对象。就是有钱,就是那个金子就能卖到好多钱。有没有不相信的?也有不相信的人掉头就走了,他不理你。他理你的就是贪财的,贪财的就信了。”

检察机关查证:王某和其同伙骗取4万余元现金,还将被害人孙阿姨的金手镯和金手链进行变卖。王某和其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孙某钱财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抛物诈骗罪,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们是骗取了被害人的银行存折加密码,然后取现了4万多元,骗得了被害人手上的金手链、金手镯还有现金300元。这些金饰他们进行了一些变卖。金额是属于诈骗数额较大,法定刑是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罚金。

“本案当中他的金额已经接近了数额较大的上限,量刑会比较接近这个量刑档的上限,也就是三年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因为贪小便宜而失去戒心。对于地上横空出现的财物一定不能有贪念,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在这里提醒大家、特别是老年朋友,在碰到这类事情的时候,第一还是不要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可能贪小便宜最终的结果是吃大亏。第二,也不要轻易相信一个人的介入就可以跟你成为一种互助的关系,更多的情况下他可能是骗子的帮手。所以在与陌生人的交往中,还是要捂住自己的钱袋,在处理财产人身关系的时候更加谨慎一些。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检方抓捕,赵某等另外三人仍在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 实习编辑:胡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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