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人对商业拆迁和政府拆迁的概念比较的模糊。在征地拆迁中政府征地拆迁是属于行政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同时也要给老百姓合理的补偿,而商业拆迁则属于商业行为,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谈妥了补偿就能征收了,而且是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
政府征地一般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征收。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般来说,开发商是不可以征地的,只有政府才可以征地。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时很容易认可,而且政府地征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但相对于来说,开发商征地一般可能会被征收者给高于政府征地补偿的数额。
不过,就拆迁补偿方面,还是有很多人会问到“我们这里拆迁补偿很不合理很不公平,但有的即便是同样的一个地方为什么别人的补偿那么高,而我们的却很低,我们应该怎么办?”这样的问题相信在征地拆迁中很多人都会问到。
导致这种情况的一般主要有两种原因:一种是拆迁主体不一样,另一种是拆迁形式不一样。虽然说拆迁补偿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是由于拆迁形式的不同,获得的补偿也会不相同。政府在拆迁时,只要能够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作为被拆迁来说是不能拒绝的,其原则就是不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保障长远生活。
对于商业拆迁,被拆迁人也可以适当的要高补偿。如果征收方不能满足被拆迁人的方案的话,那么拆迁则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但不管谁征地都应该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最后提醒大家,如果在征地拆迁中,遇到不合理补偿或是违法拆迁时,切忌不要在补偿协议上面签字,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让律师尽早的介入到其中,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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