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会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措施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失信被执行人也被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迅速,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的制度不断完善,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怎样会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措施。

一.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更多限制措施可参考:2018年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限制措施汇总

二.怎样会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措施

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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