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尸两命赔38万 被害人家属竟“求法官减刑”到底是为何?

没有底线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抢劫不成就算了,何必要杀人呢,把自己变成了杀人犯,家属也跟着丢人,给予受害人赔偿,判死缓没错,这些人渣杀了有什么意义了,留着为国家干点苦活,不是很好吗?

贵州省贵阳市14日审理一件黑车劫杀案,李姓司机打劫并掐死王姓孕妇乘客,再将尸体弃于桥下,酿成一尸二命。夸张的是,双方家属在审理期间达成协议,赔偿38万人民币,被害人家属给予李男子书面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减轻处罚”,网友们看了直呼不可思议。

事情发生在2017年6月30日,王姓孕妇被害当天晚上9点搭乘李姓驾驶轿车前往某社区,在经过一处转弯路口时,李男子趁王女看手机不注意,故意将车开过头。

王女子发现后立刻要李男子调头,但李男子自顾自地开到附近一处没有路灯的地方停下,并向被害人提出“借钱”的要求。当王女准备报警时,李男子将她的手机抢走关机,又掐住她的脖子威胁拿钱。

王女子在胁迫下说出手机及金融卡密码,李男子将车开往另个偏僻处将她掐死,再开到某高速公路附近的大桥,将尸体抛下桥。之后,他将被害人的手机、价值4559元的戒指,以及近7000元的微信钱包全数转移到自己帐户。

在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李男子支付38万赔偿金,被害人家属给予李某书面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最后判被告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对被告人李某限制减刑。

网友们看了觉得不可思议,“不知道为什么还会选择收钱谅解,380万也不会谅解”、“38万...是娘家还是婆家啊..”、“获家人谅解????老公可以有钱娶新老婆是吧”、“这家都是什么人啊!”不过,也有人觉得,“人谁无过,都赔钱了,还想怎样?”“女人的命不值钱吗?各位网友帮着转发抗议吧,为了那可怜的女人,为了那还没出世的孩子,为了那女人的不甘,为了不让活着的人受伤,为了那一生不被善待女性,各位不能袖手旁观啊”“钱都给他了还要杀人抛尸,况且还是孕妇,这个犯人根本是穷凶极恶。所谓的家人为了三十八万——北上三个平方米的房子的钱,就给他写书面谅解,主动请司法机关给杀人犯减刑,实在是恶心。可怜这个孕妇,死了也不能瞑目吧。”

这里感觉没有爱情,没有亲情,只有金钱。哎,这。。。。。。就是当今社会?生活还要继续,被害者家庭需要补偿,只能提起民事赔偿。这时候杀人犯的律师就会沟通协商一次性赔付多少钱,但是要签署谅解书,谅解书一旦签署了减刑就是必然的了。一般家庭都会签,有钱的除外,理性的想想,就是把杀人犯判死刑能消你当时之气?但是被害人如果有父母呢?如果是独生子女呢?最少这38万够他父母养老的了。逝者已逝,生者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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