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蒙眼识物"!天花乱坠的神童班就该严查

资料图 “蒙眼”排列数字

资料图 “蒙眼”玩魔方

近来,一些培训机构打出开发脑潜力的广告,通过激发孩子大脑中的“松果体”以达到蒙眼识物、过目不忘的特殊能力。而加盟该机构只需10万元,负责人就能立马学会“蒙眼识物”的本领,并能短时间内盈利。

资料图

10万块钱就能打通赚钱的任督二脉,听起来也是蛮合算的。当然,盼望子女有出息,谁还舍不得为此花个万儿八千?因为瞬间就能打通孩子“宇宙能量进入人体的闸口”,且这种超能力还能“保持到30岁”。拿江湖术士的那一套来逗孩子玩儿,简直分分钟就能创造出神童奇迹。不过,叫人惶惑的是,王林大师空中捉蛇的杂耍已经成为了历史,为什么有些培训机构却能“继承衣钵”继续忽悠下去?

笔者以为这是两种力量的合谋:一是家长的偷跑之心不死。小天才平板电脑、小神童学习机……看名字就知道,中国家长对孩子掌握神乎其神的本领,有着天然的憧憬。同样,那些把孩子送去“神童班”的家长亦怀揣着这点小九九。一心只想让孩子多具备些神秘技能,好在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时候能“金刚不坏”。正因如此,仅仅通过听音乐、睡一觉就能拥有天才体质的鬼话,才成为少数家长们的“刚需”。二是市场的忽悠之意难绝。“脑潜力开发”性质的教育机构,在开办程序上或许并不存在明显违规,但所谓的培训内容显然已经“超范围”。他们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号,看起来像是玩游戏,又像是搞心理教育,家长本着“无害便有益”的心,也很难真正去举报这种培训行为。

此类神童培训大有市场,不仅在于家长有需求,更在于监管很任性。比如神秘的培训内容,大概是经不起科学检验的,那么,教育等监管部门有所警觉了吗?再说,天花乱坠地吹牛皮,就跟广告中的“表演艺术家”一样不可信,是否涉嫌违法,有部门追究吗?

至于掏钱的家长,也是消费者。法律早就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既然不是法外之地,关键还看谁来作为。乱象难治,难的不是“是非”本身,而是公共治理中的权责关系。

“神童衫子短,袖大惹春风;未去朝天子,先来谒相公。”中国人历来有浓郁的神童情结,当年,21名少年被选拔进入中科大,成为中国首个少年班大学生。几十年过去,结论大概就是“往事不要再提”。神童被异化的结果,在前些年的高考加分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一会儿是发明创造大王,一会儿是国家运动员,一会儿又成了核心期刊专家……幕后故事一大堆,利益链条一整串。在这个大背景下,神童培训这样的“催生行当”,其实也不算稀奇吧。

“神童”和“天才”,有时就是涂脂抹粉的一场戏。至于市场上的这种培训把戏,监管部门还是早点收了它们的神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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