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陷入套路贷 还不上后被殴打、逼迫下跪

经过数月缜密侦查,湘潭县警方成功打掉辖区内首个涉嫌 " 套路贷 " 的涉恶团伙,犯罪嫌疑人姜某、冯某、周某槿、周某等人被依法逮捕。

2017 年 3 月 28 日,受害人麻某在姜某经营的 XX 公司进行个人借贷贷款,贷款金额 32000 元,期限 1 个月,当天姜某合伙人冯某即通过支付宝转账 32000 元,随后以收取中介费、服务费、家访费等名义扣除 9000 元,麻某实际到手 23000 元。

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因麻某无力偿还本金,姜某等人采用电话、上门等方式催收,麻某按照逾期每天 3000 元的标准,分别在 4 月 30 日通过 ATM 机向冯某工商银行账户转账 3000 元,5 月 4 日通过微信向微信号 XX 财务转账 4000 元、2000 元。

在上述过程中,姜某、冯某等人要求麻某再签署一份 32000 元的虚假借款合同,并谎称如果麻某如期还款,该借款合同便与原借款合同一并还给麻某,麻某信以为真随即签下。

5 月 9 日,麻某的爷爷麻某炎在易俗河天易示范区路边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偿还冯某借款本息 35000 元,冯某将其中一张借条退还。

至 2018 年 3 月 1 日 14 时许,麻某因故再次来到位于湘潭市岳塘区天虹百货 C 座 XX 财务公司,冯某、姜某便拿出麻某签写的虚假借款合同伙同周某槿、周某等人,逼迫麻某支付根本不存在的所谓 32000 元本金及利息共计 40000 余元欠款。

麻某见状欲逃离公司,被姜某、冯某等四人抓回并控制人身自由,当日 14 时至 20 时许,冯某、姜某、周某槿、周某等 4 人采用扇耳光、击打头面部、电棒电击、冲洗凉水澡、下跪等方式逼迫麻某支付 40000 余元并重新签写借款合同一事,麻某始终不愿再写借条,姜某等人无计可施即要求麻某告知家人,双方约定在易俗河某茶楼包厢见面协商还钱一事后,冯某等人再将麻某带至该茶楼继续控制。

当晚 23 时许,麻某家人报警求助,公安机关依法处警解救麻某,并将 4 名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查找更多的受害人,并对该犯罪团伙涉嫌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潇湘晨报记者 宋凯欣 通讯员 彭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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