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咬伤人是进行道德制裁,还是走法律程序

11日,成都市成华区华润二十四城小区内,一13岁少年小侯,被一只未拴绳的德国牧羊犬致犬伤Ⅲ级。目前,受伤少年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伤人犬只已被当地派出所强制收容。

被咬伤孩子的父母称,狗主人一方尚未对孩子的治疗费用进行给付;另一方面,受害者一方提出,“狗主人得押20万元到物管处,用于孩子后续治疗,多退少补”这一诉求,被狗主人一方质疑是否合理。

当事双方尚未协商一致。虽然狗主人称这只德牧打过狂犬疫苗,但在其提供的宠物免疫卡照片里,只显示曾打过犬瘟热、细小病毒等疫苗,并未有狂犬疫苗一项。

宠物咬伤人是否该向宠物的主人进行道德谴责吗?我觉得不可。切勿以道德审判对社会上的一切人。虽说是人养的宠物,但是我国缺乏养宠物的相关条例以及收养宠物该有的培训,如领养或养宠物对它的拥有者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出门给宠物栓绳子,不可以散养让其自由活动;宠物的粪便及时清理;严禁狗狗成堆出现最多在一起4-5个等。

法律也未进行有关宠物这方面的修正和补充,缺乏一定的宠物领养基本规则、条款。造成当宠物发生伤人该去找谁说理的现象,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申讨,变相的让社会中其他人讨厌、害怕小动物。

流浪狗的大批出现,虐狗等令人深思的现象级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都是因为我们讨厌动物,缺乏爱心或是爱心太过泛滥造成的。动物亦有生命,我们没有权利随意剥夺它们的生存权,自由权,每一个生命都是被值得尊重的,我们不能因为动物伤人就心生厌弃之心,换位思考一下,你难道没有伤害过他们吗?良心自问一下。

宠物伤人宠物的主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条例根据宠物伤人的情况或伤情,针对宠物伤人的索赔划定具体的金额。避免出现一方的狮子大开口,一方的推诿。辟如,“是狗咬了你,要不是我咬了你,跟我有什么关系。”“要不是你让你的宠物随意出来,我怎么会受伤?”

宠物咬伤人是进行道德制裁,还是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道德制裁虽说十分强大能够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产生社会舆论,获得一定的赔偿金,但欠缺一定的保障。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保障,我们要尊重法律、相信法律,法律会还你一个属于你的公道。切勿进行道德谴责对别人施加社会谴责,造成其精神伤害。双方互相扯皮,事情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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