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高速公路
行车速度快、通行能力大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而
有些人为了一时便利
竟敢在高速公路上
逆行
危险!危险!危险!
实习期,高速逆行20公里
8月12日,有群众向百色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其驾驶车辆从百色往南宁方向行驶,到田阳停车区附近时,发现一辆银白色皮卡车在应急车道上逆行。
接报后,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立即驱车从那坡收费站上G80广昆高速往田阳县方向巡查。当行至761KM+100M处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银白色皮卡车逆向停在应急车道上。执勤民警立即做好现场防护工作,并将当事人转移到护栏外安全区域。
经询问得知,吴某是一名实习期驾驶员,她单独一人驾驶车辆从隆林去贵州买猪仔,然后再从贵州驾驶车辆返程往隆林,不知不觉将车开到了田阳停车区。后经停车区的工作人员提醒,她才发现走错路了,但又不知如何处理,就冒险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执勤民警粗略计算了一下,从田阳停车区到被查获地点,该车逆行了将近20公里!
到了交警部门,吴某还谎称“不识字,不懂路”,表情委屈并伴有头晕呕吐症状。经民警安抚教育后,驾驶人吴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保证以后不再犯。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吴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合并罚款300元的处罚。另外,根据驾驶证申领规定,实习期驾驶员被记满12分的,还将被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资格,注销1年后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
路线不熟,意外逆行
8月14日上午,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江州大队在巡逻途中,及时制止一起轻型普通货车在G7211线南友高速公路匝道逆向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了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辖区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当日上午8时许,执勤民警巡逻至南友高速112KM+200M渠旧收费站匝道口附近时,发现一辆桂F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正逆向从匝道口上迎面驶来,情况十分危急。
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执勤民警迅速将该逆行货车引导至安全地带。随后,执勤民警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庞某驾车时未熟悉路线,错过了路口,看到有道路指示标识的箭头便将车辆驶入高速匝道。等回过神来,他才发现车辆开进了反方向的匝道口内。
执勤民警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庞某高速公路驾车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扣留驾驶证、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广西交警查获的两起高速路逆行行为中,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而在湖北的这位驾驶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因为在高速路上逆行,造成了4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
警示:高速公路逆行,4车连环相撞
2017年10月3日上午,在沪渝高速荆州段,就发生了一起四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
来看看视频↓
视频显示,一辆小车居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对面的过往车辆纷纷紧急避让,并不停向该逆行车闪灯,示意其行为十分危险。
车辆逆行约50米后,在收费站匝道口处停下,正常行驶的车辆为避让被迫紧急刹停,而就在这时,险情发生了:一辆货车来不及刹车,撞上前面两辆小车,其中一辆小车又撞上逆行小车。
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驾驶逆行小车的女司机惊呼“完了……我负主要责任,我要赔人家三辆车”。
在逆行过程中,女司机一直在说逆行是不对的,但为图一时方便还是冒险操作,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警方称,该名女司机将承担四车相撞事故的全部责任,其高速路上逆行还将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切记!高速路上不能逆行!
高速路上的速度平均在100码左右,车速是相当快的,并且高速公路行驶方向的规定是严格的、单向行驶的。如果有车辆逆向行驶,就无异于驾着车辆迎面撞击正常行驶的车辆。
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广西交警提示
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倘若错过了出口或迷失了方向,千万不要突然减速、停车,不要倒车逆行,要将错就错继续前行,到下一出口再下高速。宁绕高速十里远,不冒逆行一步险!
资料来源:广西交警
END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