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楼上丢下一个烟头烧坏楼下五床棉絮)
" 楼上不知道是谁,丢下一个烟头,烧坏了我家 5 床棉絮和晾衣架,还损坏了自己家和楼下二楼的遮雨篷。" 昨日,家住西坝基础佳苑小区的宋女士致电本报热线 6233333 求助,希望有人对此事有一个说法。
昨日上午 11 点 30 分,家住西坝基础佳苑小区 22 楼的宋女士正在家中厨房做饭。这时,她接到丈夫打来的电话,让她去看看阳台上是不是失火了。结果宋女士从厨房出来一看,阳台上已经被熏黑了,晾衣架也被烧断了,残存的部分还有温度,而原先晾晒的 5 床被子一个都没有了。
事后,经初步统计,5 床棉絮,一个晾衣架,2 个遮雨篷,经济损失大概是 3000 多元。事后,宋女士在一楼的草坪上棉絮燃烧的残留物中发现了烟头。" 此前,小区也多次呼吁宣传,不能在楼上乱扔东西,但每次都是好一段时间,不久就恶习照旧。" 昨日,小区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是不管,而是管了、呼吁了、宣传了,但总有人不听招呼。
对此,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殷书国律师表示,物业公司对这个行为并不承担责任,宋女士家的损失应该由楼上的肇事者承担。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宋女士可以将楼上 10 家住户全部作为被告进行起诉。殷书国说,这个法律规定看似不合理,但最大限度上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是侵权责任法规定这条的立法本意,它有助于住户之间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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