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合肥计划在高校设立 50 个左右的高校毕业生 " 就业加油站 ",提供招聘信息发布、就业指导、创业咨询、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就业见习推荐等服务。日前,《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站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出台,明确了新平台认定和奖励的标准。
就业服务向校园延伸,是 " 就业加油站 " 的重要意义。与一般性的就业服务机构不同," 就业加油站 " 是由驻肥高等院校(含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等,以下简称 " 院校 ")统一建设,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支持配合。自 2018 年起,合肥人社局将开展就业加油站认定工作,一般每年下半年开展 1 次,认定有效期 3 年。
在硬件方面,就业加油站需新建或改扩建服务场所总面积应达到 1000 平方米,分别设立:就业创业综合服务窗口、就业指导室、创业指导室、创业培训教室、创业孵化基地等功能单元。同时,就业加油站还应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3 人以上。其中,至少有 1 人为该院校正式职工,至少有 1 人拥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讲师资格证书,至少有 1 人有职业指导工作经验。
今后,市人社局将每年组织一次评估,评估标准为:实现所在院校年度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应届毕业生就业率 90% 以上;年度发布就业信息 2000 条以上,推荐就业岗位 1000 个以上;年度合作开展 50 个招聘摊位以上的院校招聘会至少 4 场以上,年度与 " 合肥市启明星就业指导团 " 等就业指导公益组织合作开展至少 4 次以上职业指导讲座;正常运营的就业加油站,年度评估为合格。
按照《实施细则》,通过评审认定的就业加油站,可享受 20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经年度评估为合格的就业加油站,可获得 10 万元年度运行经费补助。
(合肥晚报 ZAKER 合肥记者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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