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 烟台人都看看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后果很严重!
身为一名执行干警
每天和形形色色的失信被执行人
斗智斗勇~
也见识到了他们五花八门的规避手段
有坚决不接法官电话的
有欺骗法官不是本人的
有拉黑执行法官号码的
有明明在家就是不出来的
有狡兔三窟四处躲藏的
对于那些拒不执行的人
你以为法官就没有办法了?
近日在牟平,
被执行人邹某在判决生效后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牟平法院将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牟平区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与被执行人邹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在牟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邹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辞拒不执行《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拆迁的设施。
法院执行
2017年11月,申请执行人牟平区政府某街道办事处申请执行后,牟平法院执行局便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拒绝签收。
当月牟平法院执行局再次向被执行人送达拆迁通知书,限其在2017年12月初前履行拆迁义务。
2018年2月中旬牟平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纠纷所在地在被执行人处张贴公告,限其在2018年2月底前履行拆迁义务,在到达期限后被执行人邹某依旧拒不履行拆除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综上
被执行人邹某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拿到拆迁款后仍拒不履行牟平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在法院多次协调无果,向其发出强制拆迁公告之后仍拒不拆迁,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1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印发的通知》第三条第七项的规定,理应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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