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一“老赖”着了!许下两次承诺都不兑现,被拘留十五日!

俗话说:只有再一再二,哪有再三再四。偏巧就有这么一个人,再一再二后“夸口”还想再三再四……日前,执行法官果断亮剑,依法决定对失信行为人尹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家住余庆县构皮滩镇构皮滩村的尹某某、曾某某夫妻俩为发展养殖业,于2013年8月20日,向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40000元,双方签订了《农户信用贷款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约定了结息方式、还款日期等内容条款。借款到期后,尹某某、曾某某分别于2016年11月19日偿还贷款本金6.55元、12月28日偿还贷款本金8元,2017年4月10日偿还贷款本金417.38元,下欠39568.07元本金及利息未予偿还。2017年4月22日,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余庆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尹某某、曾某某逾期未偿还借款的行为违约。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遂判决:由尹某某、曾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9568.07元。但是,在法定履行期限内,尹某某、曾某某未履行支付义务。

2017年11月7日,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余庆县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当日,尹某某、曾某某向法院作出承诺书,保证在2017年12月31日前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并自行与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但是,尹某某、曾某某未兑现承诺。

今年6月11日,尹某某、曾某某再次向法院作出承诺书,保证在当年7月5日前全部履行完毕。尹某某、曾某某仍然未兑现承诺。7月12日,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钱,我有。不是我说话不算数,别人差我几十万没有收到,现在无钱偿还……”,面对执行法官对其前两次失信行为的指责与批评,尹某某理直气壮、振振有词地说个没完没了。“你们再给我一段时间,再相信我一次。9月4日前他们会打20万元钱过来,我保证收到钱后立马把执行款付清楚。”当执行法官询问是何人欠其钱时,尹某某却遮遮掩掩,拒不如实申报。

经在案数据排查获悉,尹某某是典型的“老赖”,从2013年起就有多起案件在法院执行,至今仍有两案未予执行。此人长期负案在外、规避执行,暗地里却承包工程项目,过着优游自得的生活。

“只有再一再二,哪有再三再四。”执行法官认为,尹某某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夸口”骗人,存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遂作出决定:依法对尹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以示惩戒。

余庆被新华社点名了,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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