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交警“扬言”要跟一位司机断绝“缘分”
时隔四年,两次违章都是被同一名民警查处,你说这是不是“缘分”?
8月16日晚,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药行中街开展夜查酒驾行动。 9时3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豫KJ***2的小型普通客车“摇摇晃晃”地进入民警的视线,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主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主无法向民警提供相关证件,并且一身酒气。民警对车主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64mg/100ml,车主已经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要求车主配合工作,到交警大队核实身份,车主听后马上掏出身份证递给民警,并说自己驾驶证忘在另外一辆车上了,当晚家里还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第二天一定会去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民警接过身份证,对身份信息进行核对,确认车主就是任某后,民警给其出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任某明天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任某签字后离开。
8月17日上午,任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民警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发现,任某于2014年6月26日因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在禹州市阳翟大道被民警查获,民警对其作出罚款200元并处扣12分的行政处罚。巧的是,时隔4年,查获任某违章的就是4年前那位民警。
据任某陈述:2014年被处罚扣12分后,民警就告知他罚款缴纳以后要尽快去许昌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培训学习,考完科目一后再到中队领取驾驶证,因为太忙他一直没有去参加培训学习,14年至15年民警给他了打好几次电话,民警给他打的多了他嫌烦,就把手机号换了。谁知过了这么多年,酒驾在药行中街又被这位民警查住了。
听完任某的陈述,民警笑着说:“你这两次违法是被我查获的,你说我们是不是很有缘分?希望你以后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的缘分到此为止!”
民警对任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任某作出处罚。任某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后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会尽快去许昌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参加学习,以后一定做个守法公民。
禹州这位女司机喝酒开车,见了交警掉头就跑……
8月16日晚,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禹州市建设路西段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良好的交通氛围。
当晚11时许,民警发现一辆由西向东的无牌奔驰轿车驶来,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车主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车主看到民警后掉头就跑,该车逃至药行中街时,被正在该路段执勤的民警当场拦下。民警要求车主下车接受检查,车主下车后民警发现这还是位女司机,并伴有一身酒气。
民警要求车主出相关证件,但车主无法出示相关证件及车辆手续。于是民警要求车主配合工作,到交警大队核实身份信息。
民警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得知,车主为胡某,女,持有C1证,禹州市人。民警对胡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59mg/100ml,胡某已经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胡某向民警坦白了自己当晚在灵发宾馆附近一夜市摊和几个朋友吃饭饮酒,喝完酒后开车回药行北街店里,结果被民警当场查获,自己驾驶的奔驰车已经在禹州市车管所办理过入户手续了,行驶证、车牌还没有发放。
听完胡某的陈述后,民警对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胡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绝不会酒驾了。随后,民警依法对胡某作出处罚。
禹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驾不分男女,酒驾上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每位驾驶员应该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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