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告知
按照《长治县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现将长治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当年小学毕业 生均按户籍所在地学校服务区域就近升入当地小学、初中上学。小学标准班额45人,初中标准班额50人。
二、农村小学和初中在8月20日至22日,根据本服务区域内6周岁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花名向其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8月23日至25日组织新生入学报名。
三、县城小学、初中的招生对象和需提供的有关证件:
1、户籍属于县城中小学服务区域的学龄儿童少年,且家庭在服务区域居住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
2、户籍不属于县城中小学服务区域的学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县城中小学服务区域购房且已经入住定居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明;
3、户籍不属于县城中小学服务区域的学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县城中小学服务区域经商、务工与子女同住的,除提供居民户口簿外,经商者需提供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务工者需提供用人单位交纳一年以上“五险一金”至少一项的凭据。外县户籍的还须提供居住证。
户口薄、营业执照、“五险一金”凭据等相关证件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才能有效。
四、县城中小学招生程序。
8月23日至25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根据家庭住址,按照县城中小学招生区域,持有关证件到县城所属中小学校报名。8月26日至27日,招生学校对有疑议的入学对象进行调查,同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对不符合县城中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招生学校有权拒收,劝其到户籍所属服务区域内学校上学。
五、幼儿园招生参照中小学招生的有关办法执行。县城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25日。
六、《长治县2018年县城中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图》
长治县教育科技局
2018年8月20日
来 源:县教科局
编 辑:温馨
监 制:逆时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