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哈尔滨市警方公布了一起利用小额贷款对在校大学生实施“套路贷”的案件。案件涉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10余县市70余所高校,涉及在校大学生429人次,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2017年3月,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王琪,因举办晚会需3000元资金,通过同学介绍,王琪找到哈尔滨聚恒力投资有限公司寻求贷款。
接待王琪的人叫杨赫,杨:“我们这边有办法,我们能直接给你拿钱,但是,需要你一个星期还,一个星期之后还5000“。但是一周后王琪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偿,这时杨某旋即给王琪介绍认识另一位放贷人员张昊,让王琪从张某处借钱以偿还自己。
王琪:他们态度挺强硬,逼迫我那种,逼着我非得签,我要是不签就不让我走,然后当时跟张昊签了这个15000元的合同。
一个月后,这15000元又变成了27000元,这下王琪更加无力偿还了,她又通过张昊的介绍,找到哈尔滨金阳汽车租赁公司的张某旭。张某旭表示可以替王琪还清这些钱,但要签订一个40000元的贷款合同。其中的13000元,以辛苦费、中介费、贷款保证金为由被扣除。2017年8月王琪被张某旭逼迫到夜总会工作,以偿还贷款。直到2017年12月王琪向警方报案,她已经陆续偿还给张(某)旭本金和利息15万多,仍然没有还清欠款。
2017年12月26日,警方同时对涉案的哈尔滨聚恒力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金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展开收网,抓获19名涉案嫌疑人。目前,其中17名犯罪嫌疑人以诈骗、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罪名被起诉。如何预防套路贷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预防套路贷应该重视以下几点:
1、限制消费欲望
不要轻易借钱,不要过度消费,不要因为容易借到钱就轻易去借钱,永远要记住借了钱是要还的。
2、找正规机构
如果向非银行借钱,在签借款合同时要保留证据,避免签订空白合同和阴阳合同(两份不同的合同),借款金额、手续费等要明确;不要轻易提供银行卡、身份证给对方保管和使用;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的,一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需谨慎冷静
一旦发生逾期,不要害怕慌乱,切忌借新还旧、以贷养贷。切忌签订一些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比如说网签房屋转让合同,特别是房子值150万,签的价格是100万。
4、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旦借款机构咄咄逼人,甚至侵害到借款人的人身安全,可以向相关金融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涉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5、注意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些知识很简单,但能有效帮你识别很多“套路”。
“套路贷”案件中的被害人主要是20至50岁之间的中青年,多数被害人名下有房产,自控能力差、消费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容易被骗入“套”。另外,被害人大多银行贷款信用低,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转而通过街边广告和互联网媒介上发布的无抵押放贷信息,或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借款。被害人身份证、房产证以及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等被犯罪团伙扣留,个人信息、房产地址等也被犯罪团伙所掌握。因此,预防套路贷,最主要的是要不贪小便宜,不相信天下会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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