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妨碍安全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到底有多大,我们不妨从高速公路监控设备8月16日下午记录到的一起交通事故视频寻求一下答案。
动图中,一辆白色小轿车沿京沪高速公路徐州段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726.5公里处时,小轿车突然失控,在撞击中央隔离栏后冲向对向车道。
在没有受到其他车辆干扰、没有障碍物阻碍的情况下,这辆小轿车为什么突然发生了这起事故呢?
经过调查,高速七大队民警还原了这起事故发生的过程:驾驶人苗某于8月16日上午驾驶白色奔腾轿车从苏州出发准备返回山东苍山。出发前,为了途中方便使用手机,苗某将手机固定在轿车工作台中部,下午3时20分行驶至京沪高速公路徐州段726.5公里处时,苗某左手把握方向盘,右手操作手机,结果手机脱离固定装置掉落到脚下,就在苗某低头捡拾手机、视线离开行驶方向时,意外发生了……幸运的是,在小轿车冲越到对向车道时没有来车,如果恰遇对向车道有来车,后果不堪设想。
徐州高速七大队民警介绍道,近年来,无论是在高速公路巡逻过程中,还是在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记录的视频、图片中,都能看到驾驶人拨打、接听手机,玩弄手机、电子产品,操作车载影像设备被,吃零食、饮水,甚至行驶中更换驾驶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现象,这些在驾驶人看来习以为常、不以为意的行为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一旦风险转化为实际的损害后果,驾驶人必定要为自己的麻痹,侥幸心理付出不同程度的代价。
高速七大队民警分析道,妨碍安全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在于车辆高速行驶、驾驶人视线偏离、车辆方向偏离、目视行驶方向集中精力驾驶是驾驶机动车的常识,而坚持这一常识却屡屡被玩弄手机或电子产品等交通违法行为所打破,殊不知,驾驶人视线游离行车方向以外就相当于车辆被“盲驾”,“盲驾”距离越长,风险就越大,以转脸或低头看手机持续1秒的时间为例,当车速为90公里/小时时,盲驾距离为50米,车速为120km/h时,“盲驾”距离为66.6米,对于情况瞬息万变的高速公路行车环境来说,50米、66.6米的距离意味着怎样的风险就不难得知了,更何况在驾驶过程中操作手机、导航设备等行为其持续时间又何止1秒钟,又何止一次、两次呢。
高速公路行驶的广大司乘人员一定要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遵章驾驶,文明出行,为交通安全付出应有的努力。
在路上
任何电话、消息都可以等会儿
唯独生命只有一次
没有“等会儿”!
通讯员/高速七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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