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背着自己与厅官“好上”了,自己则戴了整整6年的“绿帽子”。原本应该被同情一方的安徽亳州商人李某华,却动起了歪脑筋,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一朝发现同居女友出轨】
李某华生于1962年,入狱前从事经商。王女士系其女友,两人没有登记结婚长期同居,并育有一子。日子原本过相安无事,2017年1月,李某华突然发现王女士背着他与另一名男子保持不正当的关系。
逼问后女友后,李某华更是气得发昏。王女士坦言,出轨对象是一名当地的官员,两人早在2011年就已经通过微信漂流瓶相识,并很快好上,此后发生过多次性关系。
李某华还得知这名官员姓徐,已经于2013年退休,退休前曾任职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九三学社原主委和全国人大代表,属于副厅级官员。
【先后三次敲诈勒索】
得知这一消息后,李某华向王女士要了徐某的联系方式,开始向其“讨说法”,第一步便是发威胁短信。
2017年1月12日起,退休官员李某的手机开始频频出现辱骂短信,李某华在短信上告知徐某,如果不给钱,就要去纪委揭发两人的关系,还要通过各种渠道将丑闻公开。
迫于压力,9天后,徐某与李某华见面谈“解决办法”,李某华提出索要28万元用以补偿自己的精神损失。28万并非小数目,但迫于压力,徐某最终于3天后的1月24日将钱款如数打至李某华的账户。
然而第一次打款后,李某华并没有履约沉默,而是又提出了20万元的经济补偿。由于害怕事情败露,2月20日,徐某再次给李某华的账户打上了20万元。
前后1个月的时间获利48万元,李某华尝到了甜头。今年9月,他如法炮制,第三次向徐某索要钱款,这一次的开价是52万元。然而这一次,李某华没有如愿,由于不堪忍受无休止的要款,徐某最终向亳州市公安局报了案。
2018年4月4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华有期徒刑10年,同时处以1万元的罚金,并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因不满法院判决,李某华提起上诉,2018年5月30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认为李某华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定罪标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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