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无效约定有哪些?哪些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我和我前夫是在去年12月3日离婚的,他当时是在威协我说如果不协议离婚就上法院,这样我是怕上法院才和他协议离婚的,这算不算是存在恐吓我?我当时真的是不太愿意离婚,可是我就是不想上法院才和他协议离婚的,我如果想反悔能不能成立?请各位大师指点。

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张玲玲律师解答:

无效的离婚协议书是针对有效而言的,如果不具有有效的要件,自然无效。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张玲玲律师补充:

离婚协议的无效约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无效约定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无效约定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无效约定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

无效约定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张玲玲律师总结:

离婚协议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不涉及单位,不需要盖章,如有公证处、民政局等单位的盖章,则起到对离婚协议的进一步证明作用,与效力没关系。只要心智正常、真实意思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署后就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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