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柏菲酒吧命案作出一审宣判
一名主犯被判故意杀人 获刑13年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 黄必成)2017年4月27日凌晨,来宾市祥和路柏菲酒吧发生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一名男子被人当场捅死。随着有人将案发现场拍成视频并在微信朋友圈扩散,事件在来宾市引起了很大的震动。8月14日,来宾市中级法院对这起命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左正罗被认定为主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27日1时许,黄某龙跟弟弟黄某、表哥陈某祯和梁某浪、韦某华、黎某、黄某祥等人,在柏菲酒吧大厅消费喝酒。
期间,陈某祯见邻桌一女子长得像其哥哥的女友“周姐”,便用手机贴近强行拍摄,被该女子的同桌人制止,并被“阿八”踢了一脚。陈某祯不服即持刀示威,“阿八”亦持刀相向。
陈某祯回到自己的酒桌上,告知其被别人欺负,并指向邻桌的“阿八”等人。黄某龙、黄某等人持械冲上前,推搡并殴打“阿八”等人。“阿八”和朋友韦某朗等人也持械还击。
在打斗中,“阿八”的朋友左正罗从别人手上接过一把匕首,捅在黄某的右腹股沟处。黄某想逃离酒吧大厅,但因失血过多,当场倒地身亡。2017年8月2日,左正罗到公安机关投案。其余人至今在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左正罗等人参与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在共同犯罪中,左正罗在公共场所积极持械参与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且其系致被害人黄某死亡的直接凶手,系主犯,依法应对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根据刑法第292条第二款和第232条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案发后,左正罗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可从轻处罚;本案系被害人一方挑衅逞强引发,酌情可对左正罗从宽判处。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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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拨年轻人酒吧斗殴酿惨剧
致一男子当场死亡,来宾警方正在追捕嫌疑人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这几天,来宾微信朋友圈疯传两拨年轻人在一家酒吧发生激烈打斗视频,及家属在酒吧门口拉横幅的照片。4月30日,记者从来宾警方处得到证实,这是4月27日凌晨发生在该市祥和路柏菲酒吧的一起两伙人打架斗殴事件,事件造成一名20多岁男子当场死亡。目前,警方正在对涉案人员展开追捕。
网络上流传的5段视频和两张照片显示:夜间时分,在一家酒吧大厅里,很多人正随着播放的音乐扭动身体跳舞。这时,人群中有人开始打架,用酒瓶相互砸向对方,现场传出了瓶子砸碎的声音。其他消费者见状被吓得赶紧离开现场,还有女生被吓哭。
视频显示,紧接着,两拨年轻人走出酒吧外,继续开打。有人拿板凳,有人拿酒瓶,相互殴打对方。其中,一名年轻男子被打倒在地,遭到其他人用酒瓶和板凳暴打。随后,对方离开了现场,受伤的男子躺在地上浑身是血,奄奄一息。他的同伴拨打电话向120求助。
照片则显示,受伤的男子因伤势过重而当场身亡后,其家属到酒吧门口披白布、拉横幅、撒纸钱,向酒吧方面讨说法。
4月30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网络上流传的是4月27日凌晨2时许,发生在来宾市祥和路柏菲酒吧的一起两伙人打架斗殴事件的视频,事件造成一名20多岁的男子当场死亡。案发当日凌晨,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第一时间出警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当日下午,死者家属到事发酒吧门口披白布、拉横幅、撒纸钱。后经民警批评教育,死者家属听从民警劝阻,自行离开了现场。警方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警方正在对相关的涉案人员展开抓捕。
据了解,案发后,兴宾分局也迅速在网络上发帖,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警方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在案件尚未侦破前,请不要恶意传播不实信息,以免造成其他市民的恐慌。同时,还希望广大市民到娱乐场所消费时要文明娱乐,不要因为小事引发争吵斗殴,引起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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