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北京某法院,审判了一位未成年的妈妈,16岁的小李(化名)因故意杀人,被判三年的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而她杀害的竟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当所有人听完小李的真相,又不禁为她的身世感慨不已。
2017年7月的一个晚上,年仅16岁的小李被同寝室的工友发现在厕所晕倒,身旁居然是流淌着一大滩的血迹,同事们赶忙拨打了120,将这位孩子送进了医院,同时,宿舍室友还在厕所的纸篓里发现了一个死婴......
等缓醒过来的小李,除了见到几名一起工作的室友之外,还有随即赶来的几位民警,知道自己瞒不下去了,小李说出了实情。
原来在当年的2月份,她在老家就被人强暴,但是因为害怕父母知道此事后归罪自己,一直不敢声张,也怕村里人知道自己的事情,就独自一人来了北京打工,在打工期间,自己也没多说。
周围的同事因小李的体型本来就肥胖,一直没有看出她原来早就身怀有孕,直到那天晚上,小李感到肚子一阵剧痛,去往厕所后,竟然就这样把孩子生了出来,一时手足无措的她担心小孩哭闹引起她人的注意。
竟下意识地将小婴儿双手掐死,自己因慌乱中没有止血,而晕倒在了厕所,多亏同事们及时发现,才捡回一条命。
最终法院认定未成年小李虽然涉嫌故意杀人,但是因是初犯,又未到法律规定的有效年纪,社会影响力并不大,处以了从轻发落的决定,一审判为三年的有期徒刑,并缓刑三年执行。
【“偷尝禁果”怀孕均被抛弃】
近些年来,未成年少女怀孕后的杀婴案越来越多。据广东省检察院的相关人员表示“近几年自己处理的案件中,涉案未成年少女因早恋怀孕的占未成年少女杀婴案件的92.3%,这些未成年少女怀孕后都不敢告诉他人,均是在分娩后就将新生儿杀死。”
性道德观教育不到位是未成年少女杀婴案的一个根本原因,在这92.3%的同类案件中,“偷尝禁果”的未成年少女怀孕后无一例外遭男方抛弃。
“青少年性早熟与性道德观的偏差、性知识的匮乏在涉案人员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少女杀婴案件中,有15.4%的未成年少女怀孕后一直不知道自己怀孕。
而有84.6%的未成年少女在明知自己怀孕的情况下,基于羞耻、惶恐的心理而不敢将情况告诉他人,选择在生下新生儿后将其杀死。
更让人心酸的是,所有涉案未成年人在供述中都提到自己事后存在“孩子是自己的,怎么处理是自己的事”等自我安慰的表述,涉案未成年人几乎没有一个人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严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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