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前钱包和身份证被偷,结果“两个我”同在车站相遇

扬子晚报网8月22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孙玉婷)8月21日中午,泰州站派出所民警吴卫在站区执勤时接到旅客魏某的求助,他的身份证件被他人冒用了。原来,7天前,魏某在网吧上网睡觉时钱包被偷,而他当天准备买火车票前往武汉时,不料发现当天已有人用他身份证购买了火车票。民警根据魏某提供的线索,将在候车室候车的小偷陈某抓获。

从魏某表述中得知,他是泰州姜堰人,准备从泰州站乘坐火车前往汉口签合同,因为直达的车票已经售罄,他选择了从南京中转前往汉口。当天上午,魏某来到了泰州站售票窗口后,预购当天11点19分泰州开往南京的车票,付款时售票员却告诉他,售票电脑上显示他当天的行程有冲突。在此之前,“他”已经购买了一张12点20分K1984次泰州开往徐州的列车车票,并在当天上午9时20分用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泰州站自助售票机上将票取出。此时,魏某立即联想到自己的身份证件被人盗用了,便当场报警。

原来,一个星期前,魏某在姜堰市区某网吧上网,中途睡了一会儿,醒来后发现放在网吧电脑桌上的钱包不见了。他找到网吧工作人员询问时,被告知网吧外面一个圾箱旁边有一个钱包,不知是不是他的。魏某找到垃圾箱,并发现了自己的钱包,但里面的居民身份证和驾驶证不见了,其他的物品诸如6张银行卡还在。而网吧的视频监控显示,当天早上,一个青年男子从外面进入了网吧,在网吧里转了一圈,拿走了魏某放在电脑桌右侧的钱包,然后离开了网吧。因为网吧外面没有监控,魏某钱包内也没有现金,魏某觉得身份证、驾驶证丢失只要补办就没事了,所以就没有报警。当购票被告知行程冲突后,魏某意识到可能有别人冒用他的身份证件,这才报了警。

民警根据魏某提供的线索在泰州站内布控,上午11时30分左右,魏某在候车室一楼的超市内发现,一名男子与他在网吧视频监控中看到的男子很相像,便跟随男子来到候车室的二楼。待嫌疑男子坐下来后,魏某立即通知民警。民警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检查发现,该男子身上持有魏某的身份证和用魏某身份证件购买的火车票,且陈某竟然是一名惯偷,2013年至今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处理过多次。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图为陈某使用偷来的证件买的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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