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医学讲堂(第壹期)——探秘【电击伤】为人性僻耽奇案,析不在理死不休。
前排预警:本栏目本文配图较为不可言说,不宜下饭。凡被雷震死者,其尸肉色焦黄,浑身软黑,两手拳散、口开、眼(兑皮),耳后、发际焦黄,头髻披散,烧着处皮肉紧硬而挛缩,身上衣服被天火烧烂。
或不火烧。伤损痕迹多在脑上及脑后,脑缝多开,鬓发如焰火烧着。从上至下,时有手掌大片浮皮,紫赤,肉不损,胸、项、背、膊上或有似篆文痕。 ——《洗冤集录》
由以上文段可以看出,早在宋朝时期,法医学的鼻祖级人物宋慈宋大人就摸索出了一套鉴定电击致人死亡的方法,那个时候的电击死亡通常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被雷劈死】,而由于现在电的广泛使用,电致伤(死)越来越常见了,今天就好好聊一聊这个问题。一·电击的致伤(致死)原理
电击伤,也就是电流直接或间接接触人体引起的损伤,可以分为两类:
根据体表有无典型电流斑的电击伤分类(From Moriarty K)
电流斑不至于很陌生吧?
《法医秦明2》
电流斑是电击伤两个十分鲜明的【特征性损伤】之一,这两个特征性损伤分别是:
——电流斑
——皮肤金属化
后面我们会分别对两个特征性损伤展开叙述。
在这之前,你得记住“电击的致伤原理”。
综合致伤原因
二·“电流印记”电流斑
所谓【电流斑】,是一种“电流印记”,是因为带电体接触皮肤,电流在接触处产生的焦耳热及电解作用所造成的皮肤损伤。
典型的电流斑具有以下特点:
——呈现局部圆形或类圆形
——中间凹,四周突起
——高约1~3mm
典型的电流斑
但是,长这么标志的电流斑在实际操作中是不怎么常见的,更多的是长这样:
电流斑(图源见参考资料)
电流斑(图源见参考资料)
那么,电流斑的长相究竟和什么有关呢?
有关国内研究者统计22例电击致死的个体,根据致死电源电压不同分为3组
——220V致死者12例
——380 V致死者6例
——2万~10万V致死者4例
对其分别进行检验,结果统计如下:
不同电压对人体的损伤作用比较
由表可见,220V的电压致死不一定会出现电流斑,电压越高出现电流斑的可能性越大,但形状也会不“标准”。
越高的电压造成的伤害越大:
电击致残
总结而言,电击致死但没有出现电流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电压太低
——接触时间短,不足以破坏皮肤组织
——在水中触电(人体与导体接触面积很大,电流较小)
所以,当没有出现电流斑时,还要进行另外一个“特征性损伤”的鉴定——皮肤金属化。三·皮肤金属化
所谓皮肤金属化,就是触电时由于金属电极与皮肤接触,金属微粒会沉着于人体皮肤或组织深处,出现不同的金属化颜色的现象。
比如:
接触铜导体→皮肤呈淡绿色或黄褐色
接触铁导体→皮肤呈灰褐色
接触铝导体→皮肤呈灰白色
黑色箭头所示电流斑处皮肤表面黑褐色颗粒即为带电导体的金属颗粒沉积 图源见参考资料
皮肤金属化几乎可见于所有电击死的尸检中,是一大重要的判断标准,目前有也很多检验手法,比如:
——微量化学分析法(能显示出金属元素)
——扫描电镜X线能谱检测法(能显示出致伤导体分布和疏密程度)
——原子吸收光谱法(可以观察到不同的金属元素吸收峰不同)
铁电击后皮肤光谱检测结果
铝合金电击后皮肤光谱检测结果
黄铜电击后皮肤光谱检测结果
四·电击死的其他法医病理学特征
除了以上两个特征性损伤,通常法医还需要切片进行很多病理性检验,电击死的其它病理学特征总结如下:
——心脏心血不凝,似窒息征象
——触电处皮肤细胞内多数细胞器坏死
——表皮细胞极性化改变
绿色箭头所示,表皮基底细胞呈极化改变
——心肌细胞异常(肌质网扩张、断裂等)
——肺水肿、出现点状或斑状出血
肺水肿和肺出血
肺水肿五·电击杀人劫财案例一例
在刑事犯罪领域的杀人案件中,致人死亡的凶器、手段千差万别,电击即是其中较常用手段之一,因为电击杀人具有隐蔽性、致人死亡快速和容易操作等特点,往往成为犯罪分子的首选手段之一。
刘某某,男,43岁,农民,2004年7月3日早上从家出去收废旧后失踪,于7月7日发现浮尸于当地桥边江中。
进行尸表和解剖检验后有如下发现:
——尸表检验无特别异常,但眼、耳、颈部有小型洞创,周边皮肤卷缩
——有窒息征象
——肺部可见水肿和出血
——气管、支气管内无异物
——心脏膜下点状出血
该尸检结果表现出全身窒息的征象,但因为气管、支气管、消化道内无异物,警方判断应该是死后抛尸入水,结合【窒息】和【洞创】,警方对创伤进行了切片观察,发现了金属成分,最后确认死者应该是电击死亡后被抛尸入江。
随后,家属提供线索,该天刘某某去收废品之前带了2000元现金,警方对其收废品过程中的路线进行了排查,最后在孙某家中排查到关键线索:
——两条院中的铝芯电线,其中一条电线前端粘附着烧焦碎肉。
对孙某家进行了勘察后,警方基本确认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抢劫电击杀人案件。
据孙某交代,其与受害人熟识,案前骗刘某某自己家中有很多铝制品要出售,让其带钱带收购,7月3日刘某某到其家中后,孙某带其到杂物房以看铝制品为由,趁其低头察看物品时,用事先准备好的电击工具电向刘某某者的颈部,倒地后,接着电击眼部、耳前部,直到李某某死亡,随后抢走死者身上的现金,将尸体扔入三轮车,用木板盖住运至江边,抛尸入江。
案件心得:疑似电击致死的尸体要特别注意尸体表面的检查,特别是一些很小的洞创,就要特别警惕是电击损伤。
附·参考资料[1]《不同电压电击致死的法医病理学观察》,马书玲,李凡,秦豪杰,莫耀南,李伟,贾小安1672 -688X(2005)01 -0[2]赵子琴.法医病理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360-364.[3]秦志强,龚毓昌,黄晓华.电击伤组织超微结构观察[J].法医杂志,2001,17(3):142-144[4]刘丹,王昊,李上勋,等,电流斑的环境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分析[J].法医学杂志,2010,26(6):421-424[5]康颐.现代法医学[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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