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0日,姚某与好友在开化县城财富广场KTV一起喝酒唱歌。散伙后,姚某独自一人来到路边,想着打车回家,没想到被风一吹,脑袋晕沉沉的,便在街上逗留,后来更是半醉半醒睡在了道路中间。
2时43分许,叶某驾驶一辆浙H*****号轻型普通货车由开化县人民医院往财富广场方向行驶。行驶至开元路财富广场路段时,由于疏忽大意,开车时没看清前方道路,叶某所驾车辆从睡在路中间的姚某身上碾压而过,造成姚某受伤。
开化交警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上述事故中的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浙江省实施办法》的规定,认定货车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姚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警方提醒
小酌怡情,大醉伤身,类似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在此,开化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喝多了,千万不要一个人在马路上乱走,更不能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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